1人死亡、30余人受伤……19人死亡、30受伤……36人死亡、30人受伤……48人死亡、30人受伤……

广东梅大高速公路大埔往福建方向K11+900m附近自5月1日凌晨2时10分发生塌陷事故以来,在不到两天的时间里,死亡人数竟成倍增长,坠落车辆也上升到23辆,为什么?

先来勘察现场。

梅大高速公路设计时速为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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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照片中看到,塌陷处略有弯度,一侧车道完全塌陷,另一侧车道也塌陷了一半,在塌陷处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滑坡,泥土涌向了路下的河谷。塌陷处两边的安全护栏立柱完全悬在了空中,乍一看,还以为是高速公路高架桥下面的立柱。塌陷的一方似乎砌有三级保护墙,泥土前方有溃散的石头、混凝土块等砌体。

目测从高速公路路面到塌陷坑底的落差不会低于10米。而到下面河谷的落差就更大了。

从无人机视觉向下俯瞰,塌陷处宛如一个巨大的疮面,大量的泥土像泥石流般涌向了更低处,泥土上堆积着坠落下来的横七竖八的车辆,不少车辆发生了燃烧。

这样似乎就可以判断出为什么死亡人数会不断上升了。

一、事故发生于凌晨2时许,天地间漆黑一片,高速公路塌陷之后,前面的车辆根本看不到,直接入坑;当前面的车辆坠落于坑底后,后面的车辆又接踵而至,就算是发现了塌陷,刹车已然来不及了,所以导致23辆车坠落入坑底。

二、滑坡的泥土非常松软,又渗入了大量的雨水,而每辆车的自重都在1.5吨左右,加再上车上的人和行李,接近2吨了,当车辆垂直坠落于塌陷坑底后,其力量非常之大,直接扎入了泥土之中;后面坠落的车辆又起到了“钉钉子”的作用,因此在进行初次地面搜救时,不易发现被埋于泥土中的车辆和遇难者,这个原理就像“3·21空难”一样。

梅大高速塌陷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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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情况分析,初步得出的结论是:事故发生地一带连日来下雨,大量的雨水渗透进了路垫下面的地基,致使泥土变得松软,支撑力减弱,最终发生了滑坡和塌陷。

那么,事故的发生与梅大高速公路的设计、施工、质量有没有关系?

一、塌陷路段的下面完全是泥土,按照“建筑场地”分类,应该属于Ⅳ类场地,即淤泥质土、松散的细粉砂和新近沉积的黏性土。像这种地质结构,在修建高速公路时,路基下方的地基必须要进行加固,一般都要修建“挡土墙”或者“挡土立柱”;有的则直接架设高架桥。我们看到,塌陷的一侧似乎砌有三级保护墙,只是上面长满了荒草,不易辨识,但墙体在巨大的塌方面前完全不是一个量级。梅大高速全长61.3公里,总投资56.37亿元,平均9200万元/公里,应该不差这点钱。

二、有道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就算塌陷的主因是雨水渗入地基导致的,但这中间有一个时间过程,不可能在短短几个小时内发生,作为梅大高速公路的运营方,有责任随时随地对高速公路进行检查,检查及时,或许可以避免一场灾难。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一切消息均以权威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根据安全事故等级划分,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就属于“特别重大事故”了,此次梅大高速公路塌陷导致48人死亡、30人受伤,经济损失还不算,属于“特别重大事故”无疑。

目前事故责任的判定还不清楚,但梅大高速公路的建设方和运营方恐怕都脱不了干系,除了保险公司赔偿之外,建设方和运营方恐怕也要赔偿一部分。按照《交通伤亡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按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按照二十年进行计算。梅州市城镇居民202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万元,按20年计算,就是70万元;此外还有丧葬费、抚养费、财产损失等,恐怕每人赔偿额不低于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