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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小长假到了,邢台市市场监管局、邢台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旅游、购物、选择预付费式消费时要多留神,不要落入商家消费陷阱。

外出旅游一定要签书面合同

假日期间,如市民随团旅游,首先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商业信誉良好、经营实力雄厚的旅行社,综合考虑旅行社的服务和管理水平,详细比较价格与规则。

其次,签订书面合同,认真阅读合同内容,从中明确行程安排、食宿标准、交通工具、购物安排、双方权利义务等具体事项,并将违约赔偿标准、承诺等内容写入合同,易引发纠纷的事项也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最后,消费者在旅游期间要理性购物,外出游玩购买手表、珠宝首饰等贵重物品要慎重。

面对商家促销需理性消费

假日期间,商家开展线上、线下的各种促销活动来吸引消费者。消费者要理智参与活动,不要一味追求低价,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购买商品,避免在促销、优惠的诱惑下买回很多不需要的商品。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仔细留意商品实际价格,做到货比三家,参与商家的优惠折扣活动时,要详细了解优惠促销的限制条件,以防出现霸王条款、限制消费等陷阱。

在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好发票及其他消费凭证,消费凭证上应注明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价格等内容。

谨慎选择预付费式消费

预付费式消费在为消费者带来方便与实惠的同时,易引发消费纠纷。在预付式消费前,消费者应充分了解商家相关信息,综合考量所有情况后再进行预付式消费。

消费者选择预付费式消费必须以书面形式落实对方承诺,明确有效期、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签订协议时要看清具体内容,要特别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

办理预付卡后,消费者应当按照约定及时消费、避免浪费;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要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如发现商家出现停业、倒闭等情况,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一旦发现商家有骗取预付款等欺诈行为或存在卷款“蒸发”等情况,消费者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作者: 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李平 通讯员 王彦勇

来源:我看邢客户端

编辑/一审:杨明哲 孙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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