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来临,桥头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和食品经营者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要严把进货查验关,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规范销售加工等制度,不采购,不加工野生蘑菇、野生河豚鱼、野生动物、长江禁捕渔获物等禁止经营的食品和来源不明食品,确保原料采购来源合法,质量保证,加工制作过程符合相关要求;二要网络供餐经营者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合规经营,严禁超范围超负荷供餐,做到线上线下餐饮品质一致;三要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一客一换,每餐次清洗消毒,采购集中消毒餐饮具的要查验、留存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消毒证明。

预防毒蘑菇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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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蘑菇中毒主要由自采或误食野生蘑菇引起,多发生在家庭和街头摊点。毒蘑菇所含毒素较复杂,常见症状包括恶心、呕吐、腹痛、幻视幻听、谵妄、光敏性皮炎、肝脾肿大、呼吸困难、肝损害甚至死亡等,或因地区、季节、品种和生长条件的不同而各异。毒蘑菇中毒潜伏期为2小时至24小时,有的仅为10分钟左右。误食毒蘑菇引发肝损害型中毒最为凶险,表现为恶心、呕吐、肝区疼痛等症状,部分患者可能会伴有精神症状。目前对有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且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

预防毒蘑菇中毒最有效的措施就是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野生蘑菇;在发生误食毒蘑菇中毒时应及时前往医院救治。

预防菜豆中毒

菜豆也叫四季豆,含有皂甙和植物血球凝集素等天然毒素,若未充分烧熟煮透,毒素没有被完全破坏,食用后可导致中毒,主要发生在家庭和单位食堂,因此食用时一定要“烧熟煮透”,使四季豆失去原有的生绿色和豆腥味再食用。

预防湿米粉、木耳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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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雨水频繁、高温潮湿,河粉、肠粉(卷粉)、陈村粉、粿条、米线(米粉)、濑粉、凉皮等湿米粉以及泡发的银耳、木耳等食品,在高温潮湿天气下容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食用后引发米酵菌酸毒素中毒的风险增大。

湿米粉保质期一般为24小时,但由于现在的湿米粉生产工艺变化,超过保质期的湿米粉感官性状仍然正常,且不会有发酸发臭等变质性状,会给人造成可以继续销售或食用的错觉,然而这类湿米粉却可能已被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进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食用后引发中毒的风险将大大增加。关于湿米粉类食品,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选购河粉、肠粉(卷粉)、陈村粉、粿条、米线(米粉)、濑粉、凉皮等湿米粉时,尤其是散装销售的,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并根据产品原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信息,现场查看是否符合包装标示要求,明晰所购产品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要素。湿米粉应低温储存,且要在其保质期内食用完。

2.食品销售者、批发商、餐饮服务单位等食品经营者在购进湿米粉、木耳、银耳等食品时,要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工作,确保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证;湿米粉应按照标签标示的储存条件进行保存,并在保质期内销售食用。

3.储存销售散装的湿米粉、银耳、木耳等食品应当在储存容器外或货架、货柜等显著位置上用公示牌或标示牌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事项。

4.过期未销售或未加工食用的湿米粉,要及时销毁处置,做好销毁记录(包括图片和文字等),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过期湿米粉不回流经营。

同时,椰毒假单胞菌也可能在泡发木耳、银耳上繁殖,进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因此,关于食用木耳、银耳等菌类食品,应注意以下几点:

1、食用泡发木耳、银耳等菌类前应检查其感官性状,发现受潮变质的不应食用;

2、泡发木耳、银耳等菌类时间不宜过长(不超过2小时为宜),泡发后应及时加工食用;

3、不能食用隔天泡制加工的银耳、木耳及其制品;

4、不要采食鲜银耳或鲜木耳,特别是已变质的鲜银耳或鲜木耳。

米酵菌酸毒素引起的中毒,潜伏期一般为30分钟至12小时,少数为1-2天;主要表现为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微腹泻、头晕、全身无力,重者出现黄疸、肝肿大、皮下出血、呕血、血尿、少尿、意识不清、烦燥不安、惊厥、抽搐、休克甚至死亡,一般无发热。

做好应急处置

消费者及广大群众一旦餐后出现腹痛、腹泻、呕吐、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必须要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向当地卫生、疾控或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保存好消费发票、医院病历和化验单,以利调查处理。

如发现市场存在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

图文:桥头市场监管分局

编辑:郑凯峻

编审:香雅怡

出品:桥头镇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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