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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抢买单

有人喜欢吃“霸王餐”

听过吃“霸王餐”悄悄开溜的

没听过吃得理直气壮的

近日

漳州台商投资区数家饭店

先后遇到了

吃“霸王餐”的男子洪某

4月21日上午

洪某走进一家沙县小吃

爽快地点了一个套餐

酒足饭饱后

他一抹嘴

准备溜之大吉

见状不对

老板赶紧追出去

将其拦了下来

眼看“霸王餐”吃不成

洪某恼羞成怒

两手一摊

开始撒泼耍赖

“我一分钱也没有

你们能拿我怎么样”

无奈之下

店家只好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

龙池警务室民警黄正东

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发现洪某因失业

口袋里仅剩一块钱

由于金额不高

便对他进行了一番批评教育

并同老板协商

等其找到工作后

再来付清所欠餐费

然而几个小时后

黄正东再次接到

一通吃“霸王餐”的报警电话

赶到现场一看

又!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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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没钱

就这样”

面对询问

洪某十分嚣张

黄正东掏出手铐

依法将其

带回所里进行调查

“我没有犯法

也没有害人”

直到上警车后

洪某仍然是一副

“我没错”的样子

“你的行为

已经涉嫌寻衅滋事!”

黄正东详细向洪某阐述了

其行为的性质及违反的法律

嚣张的他这才知道

原来吃“霸王餐”也违法

瞬间没了脾气

经依法询问

洪某对自己在多家饭店

耍横吃“霸王餐”的行为

供认不讳

只因之前金额较少

老板们也懒得计较

没想到这次

一天内连续遇到

两位“较真”的老板

目前洪某已被漳州台商区警方

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

对于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吃“霸王餐”

属于违法行为

吃饭不付钱

小心警察蜀黍

请你吃“免费套餐”哦!

来源:漳州台商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