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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城镇老旧小区认定标准,我市城镇共有老旧小区965个、106470户,这些老旧小区由于建设年代久远,积累形成了一些规划滞后、配套不足、设施老化、服务短板等问题,业主改造意愿强烈。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各旗县市区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通过近年来的一系列改造,城镇居民的居住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自2019年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来,已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91个、78120户,累计完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88个,完成投资9.04亿元,惠及居民7684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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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制度

为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对各旗县市区改造工作进行调度,不定期提请市政府召开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会议,保证改造工作遇到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研究解决,改造工作目标任务能够得到落实。同时,建立了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多次联合相关部门实地督导检查,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是提前谋划部署,明确工作计划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目标导向、提前谋划,充分研究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文件,编制了《通辽市“十四五”期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并开展了中期评估。通过规划,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年度改造任务和计划、资金筹措方式、改造后续管理等工作要求,保证了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

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需要政府积极推动,更需要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和大力支持。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前和改造过程中,市级和各旗县市区开展了大量的宣传引导和思想动员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把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及时传达给小区居民,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发动广大群众共谋、共建、共享改造成果。全市累计发布新闻报道2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取得了积极的宣传效果,为改造项目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是充分尊重民意,科学制定方案

通过对要改造的小区内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摸底,组织各管线运营单位研究讨论改造方案,召集业委会及业主代表征求意见,认真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充分尊重民意,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造方案。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入户调查率达到了100%,同意改造率达到了80%以上,赢得了广大居民的支持、理解和信任。

五是加强过程监管,打造精品工程

为打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精品工程,市级和各旗县市区切实加强改造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日常监管责任,针对隐蔽工程、材料送检、安全措施、文明施工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指导,发现问题督促及时解决。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体责任,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严格组织相关各方进行联合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安全隐患得到整改达标。

2024年,全市将实施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34个、20118户,总投资3.64亿元。其中科尔沁区66个、10528户,开发区2个、2154户,霍林郭勒市5个、2579户,开鲁县15个、827户,科左中旗15个、650户,科左后旗13个、1445户,奈曼旗10个、916户,扎鲁特旗8个、1019户。第一批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0894万元已于年初全部下达各旗县市区。各旗县市区已基本完成改造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正在组织改造项目招投标,预计5月将全部开工

来源: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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