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强4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会议指出,生产许可证制度是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的制度保障。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高风险产品,要及时研究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并制定实施细则,强化准入管理和源头治理。加强证后监管,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切实担负起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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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安全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活质量、提升生活品质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没有产品质量安全,就没有高质量发展、高质量产品、高品质生活,就会与广大人民群众实现美好生活愿望背道而驰。因此,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是经济发展、企业运行、市场规范、社会稳定、群众安心、政府放心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

从近年来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总体上讲,还是比较平稳有序的,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升。但是,从高质量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升的要求来看,还是存在不小差距的。其中,在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方面,差距还比较大,出现问题的概率也比较大,因为许可证管理不规范、检验检测不认真、事中事业监管不到位、监督抽查不细致而出现的问题,还在不同程度地发生,有的还十分严重。特别是危化企业发生的事故,大多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的还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与关注。

那么,从许可证管理角度来看,如何才能有效促进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提升呢?重点在两大方面:一是放,二是管。从放的角度来看,随着放管服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放开工业许可证管理的范围越来越大,很多过去纳入到许可证管理的项目,如今都已放开,交由市场支配、同行监督、行业监管。谁要出现问题,其他企业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继而让不符合市场要求和法制规范者被淘汰出市场。同时,行业协会也会对企业提出各种警示和警告,督促企业重视产品质量、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

同时,市场监管工作也在不断加强,所有与市场监管有关的部门和单位,包括中介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评估机构等,都在自觉不自觉地加强市场监管,对违反市场规则、没有履行好企业质量信誉、产品质量不高的企业,采取各种监管措施,迫使其必须严格产品质量规程、加强产品质量内控管理、不断提高产品生产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此,放开许可证管理的工业产品,在质量安全方面,大的问题都得到了比较好的控制,小的问题也在减少。随着消费者质量意识、安全意识、产品品质意识的不断增强,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也会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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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管的角度来看,可能问题就要严重一些。凡是仍然实现许可证管理的产品,都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高风险产品。这些方面的产品,如果不加强许可证管理,不通过发放生产许可证来实施监管,出现问题的风险还是概率比较大的。如危化品生产和经营,必须实行许可证管理,而且要实行严格的许可证管理。问题在于,一些地方在危化品许可证管理方面并不十分规范。如某地在危化品许可管理方面,许可证发放权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则在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虽然从职能根本上讲,并不存在什么问题,但是,在具体工作中,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发放许可证前,从不与地、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沟通与联系,在风险评估、现场勘测时,也从不叫上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而是在发放了许可证后,给地方一份名单,让地方负责签字和监管。显然,也不是许可证管理所应当出现的现象,更不利于做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许可证管理问题上,各级监管机构密切配合、协同运行。否则,就会加大地方监管工作的难度,也影响监管的积极性,监管的精准度就会大大降低。

所以,如何明确各级监管机构的职责,也是做好监管工作非常重要的方面,是放开许可证管理后如何更好服务企业非常重要的方面,更是提高监管效率,确保产品不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