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三年浙江省酒类出产情况

经过努力,利用业余时间(晚上、休息日),近期从各种网站上、各省自治区和各市及各县(区)图书馆、各省自治区和各市及各县(区)档案馆等查到了1910年代的资料,查到一九一三年浙江省酒类出产情况照片资料,资料非常珍贵,非常难找,古董级资料。

一九一三年浙江省酒类出产情况【浙江省酒类出产调查表[J].烟酒杂志,1918年】

浙省出產酒类以黄酒为最多,烧酒次之,黄酒分紹酒、土酒,两种酒每年产额如表列,酿造 额数,产地,入市卖价约每斤银元四分,平均负担税额,百分中之十分(除去成本三分及捐税四厘外)约每斤得纯利六厘 ,销场地入市,卖价每斤银元六分,平均负担税额百分中之十三分(除去成本及转运费四分五厘,捐税七厘六毫外)约每斤得纯利七厘零,土酒每年产额如表列,酿造额数,入市卖价,约每斤银元三分五厘,平均负担税额百分中之八分零(除去成本二分五厘及捐税二厘九毫二丝外)约每斤得纯利七厘零。

本酒运销外省者,除已完本庄印花税,照章于出运时再完路庄印花税外,凡在本省区域内无论行销何地概不再征。

据绍兴府志介绍:1912年废府,并山阴、会稽县为绍兴县。民国元年(1912年)2月,废府、州、厅旧制,实行省、县两级制,原绍兴府辖县均直属浙江省军政府。民国二年〔1913〕按南京临时政府颁发《划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省以下废府、厅、州,改设为县。县设知事公署(后改为县行政公署、县政府)。当年全省辖75县:民国3年(1914年)于省县间设会稽道,治宁波,时辖地相当于绍兴、宁波、台州三府。当时绍酒的产量包括的范围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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