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30日“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的20周年来临之际,确保“五一”假期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实做到知敬畏、懂法纪、守规矩,从4月28日开始,库尔勒公安交警深入推进“法润平安 文明相伴”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事故中队会同宣传中队民警创新交通安全宣传形式,聚焦重点违法人员,组织醉驾人员分类施教,推动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邀请”醉驾违法人员在库尔勒市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库尔勒汇鑫机动车报废中心集中“回炉”学法,通过零距离普法、沉浸式体验,在交通安全反思中,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驶”不得,危险驾驶害人害己,使用此次主题宣传活动入耳、入眼、入脑、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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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遏制酒驾醉驾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率、交通事故的发案率,把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变成良好的习惯,筑牢交通安全防线,让违法者汗颜、使侥幸者止步,从4朋28日起,库尔勒公安交警将以“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的20周年为契机,分期分批召集近期查获的醉驾违法人员集中“回炉”学法,除了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外,还组织大家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库尔勒市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剖析》。民警还请醉驾违法人员现身说法,在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醉驾违法成本等展区反思违法成本,零距离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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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开车是违法,醉酒驾驶是犯罪!与此同时,库尔勒公安交警还把醉驾违法人员“请”到库尔勒汇鑫机动车报废中心沉浸式体验,把醉驾酿成的车祸残骸还原现场作为活教材,剖析危险驾驶危害、车辆撞毁直接损失、引发的社会后果等,通过以案释法,认真“核算”醉驾危险驾驶行为带来的职业成本、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家庭成本、社会成本等,通报库尔勒辖区发生的醉驾危险驾驶行为典型案例,让醉驾违法人员身临其境、耳闻目睹,通过沉浸式体验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在谈危害、算成本、敲警钟中,通过以案释法不仅警示醉驾违法人员从中汲取教训、知错必改,不要一意孤行、重蹈覆辙,同时让大家把此次主题宣传活动的内容发到家人和朋友圈中,告诫亲朋好友要养成文明出行习惯,拒绝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以案为鉴,从身边的醉驾案例中汲取教训,付诸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达到“警示一人、教育全家、震慑一片”的宣传教育效果。

来源丨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丨郜佩佩

审核丨吴建军

签发丨李书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