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阳新县纪委

关于严明2024年五一、端午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4年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严防“四风”顽疾反弹回潮,现就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强调如下:

1.严禁在内部食堂、党校培训机构以及“一桌餐”等隐蔽场所,搞“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以及违规聚餐饮酒等问题;

2.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津贴、 补贴、实物等福利;

3.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

4.严禁使用公款安排旅游或接受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

5.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团拜会、联谊会、庆典等活动;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或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7.严禁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讲排场、搞攀比、大操大办;

8.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9.严禁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新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以及执行政策简单化“一刀切”,搞加重基层负担的“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10.严禁在安全生产等工作中麻痹松懈,隐患排查整改不力。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节点为“考点”,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中,深入剖析中央、省、市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带头崇廉拒腐,杜绝“节日腐败”,时刻树牢规矩意识,严守纪法红线。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注重发挥“头雁效应”,既要作出表率,加强自我约束,又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加大“八小时以外”监管力度,抓好本单位本部门节日期间作风建设。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方式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照“十个严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对节日期间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办,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充分借助大数据和信息化等科技手段,协调联动财政、审计、税务等职能部门,综合运用税务票检平台、财务监管平台等,对违规公款消费情况进行大数据检查,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落实持续过紧日子要求的监督检查,同时纠治大众餐饮浪费问题,加强景区、交通客运等方面隐患排查整改。扎实开展“节日反腐”行动,深挖“四风”问题线索,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行为严肃查处。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监督,织牢织密监督网,坚决刹住节日“四风”。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714-7320552,7322240;

来信、来访地址:阳新县城东管理区环湖西路7号;

网络举报:

http://hubei.12388.gov.cn/huangshishi/yangxinxian/

中共阳新县纪委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