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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强基计划学生管理和研究生衔接培养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9号)精神,以及电子科技大学物理学院《强基计划学生本研衔接培养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机制

1.物理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为组长,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和分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其它院领导为成员的强基计划转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转段工作实施细则,经教务处、研究生院和相应分管校领导审核后发布;由专家、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和班导师组成转段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转段衔接工作;

2.强基计划学生本研衔接转段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转段规则及程序

1.转段基本条件

强基计划学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进入分流名单,其他学生进入转段申请: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纪律,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2) 自愿放弃强基计划培养;

(3) 因身体或其它不可控原因,不能继续完成学业。

2.转段专业、学科选择

(1) 获得转段资格的强基生,只能申请本校研究生

(2) 学生根据本人和拟申报导师的意愿,可以申请本硕衔接,也可以申请直博生;

(3) 本科学段被分流的强基计划学生,分流专业去向为应用物理学;

(4) 强基生本研学段转段衔接培养,在研究生阶段可选择物理学院物理学学科,也可选择电子信息、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国家安全、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交叉学科方向学习 (见附件1);

三、转段程序和时间安排

1、8月3日,学院将本单位转段工作实施细则、学院转段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上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和相应分管校领导审核。

2、8月5日,在我校研究生院及物理学院网站公布转段工作实施细则。

3、8月10日前,物理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收集《2020级应用物理学强基计划转段申请表》(见附件2)及退出应用物理学“强基计划”的个人申请,电子档提交至邮箱wdjwk@uestc.edu.cn;8月12日前,转段工作小组对强基计划学生分流与转段资格进行审核,向教务处提交强基计划分流学生名单及获得转段资格的学生名单,经审核后报送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

4、8月16日前,工作小组协调各招生学院组织复试专家组,按推免生复试考核要求对强基计划学生进行转段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合格的学生,按师生双向选择原则,确定指导教师,填报师生双向选择确认表并提交物理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5、8月18日前,物理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向研究生院提交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按程序公示。

6、8月28日前,学生将《2020级应用物理学强基计划转段审批表》(见附件3)纸质档(需接收学院签字盖章)交物理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7、通过转段考核的强基生须于2023年9月1日至9月20日登录“全国推荐免试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的“强基计划转段信息确认”模块查询并确认本人转段信息。确认后的信息将作为强基生进入研究生阶段的录取信息,后续一律不得修改。未进行网上确认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8、秋季学期,学校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参考推荐免试工作程序,在“全国推荐免试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强基转段学生的信息上传、审核确认、正式录取等相关工作,具体另行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学生在报名申请转段时应慎重考虑,并诚实守信。学生报名申请转段后,一经审核确定获得转段拟录取资格的,学校将不再向其提供包括办理成绩单在内的出国留学文书证明以及本科毕业就业推荐等相关服务,不予受理其延长学习年限的申请。

2. 获得强基计划转段生拟录取资格的学生,如2024年未能按期毕业,视作自动失去拟录取资格。

3. 获得强基转段生拟录取资格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一经核实,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 学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的;

(2) 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转段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3) 本科毕业前出现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端记录的。

4. 本细则从2020级强基计划学生开始实施,如国家政策有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由强基计划转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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