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恶心了!在大街上打手枪,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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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4月27日,一女子在社交平台上留言,和自己的老公在昆明旅游,当天晚上在双桥夜市吃完饭逛街时,突然发现裙子后面湿了一块,原本以为是不小心将矿泉水沾到衣服上去了,但是老公闻后怀疑是精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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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随即报警将衣服送去检验。​警方回应:目前嫌疑人已抓住,具体案情不方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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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不可能吧,这么多人在场,有监控,还有老公在身边,不明液体难道是空中飞人?

还有不少云南网友表示:双桥周边都是出租屋!人员很复杂!前几天去昆明五号线世博方向,被老子现场抓到一个偷拍的猥琐老头,当时就要动手教育他了被拦了下来!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该如何看这件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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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众场合触摸他人,或者类似的打手枪,这个行为属于猥亵他人,显然是已经违法了!

首先,关于猥亵他人的,有普通的治安违法与涉嫌刑事犯罪之分,现在与嫌疑人是否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

显然在本事件中,肇事者是利用公共场合,人来人往,人流量大,该女子注意力难以集中之机,混水摸鱼,对其实施猥亵行为,没有涉及暴力胁迫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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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逛夜市裙子被粘不明液体此时,肇事者属于普通的治安违法行为,依据《治安处罚法》第44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也就是说,因为事发处于公众场合,对于肇事者而言,属于情节恶劣的,至少面临5日以上的行政拘留!

最后,提醒广大的女性朋友出外游玩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身安全,如果遇到突发情况了,及时向警方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