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悲剧,看了视频都让人惊出一身冷汗。

事发2023年5月21日,高二学生小程(化名)在小区内骑电动车,被一段从天而降的树桩砸中倒地不起,后抢救无效身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案件于4月19日在法院审理,检察机关指控树根的主人,也就是案件的被告人韦屹松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是小程家人的代理律师认为,被告人明显是故意高空坠物,请求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

过失致人死亡,一般量刑是三到七年,检察机关建议量刑三年。

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更为严重,根据法律规定,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也就是说,如果按照检察机关的指控,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定,韦屹松最少三年,最多七年徒刑。如果按照代理律师的建议,也就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判定,造成小程死亡的韦屹松最少十年,最多死刑。

那么,这个韦屹松到底是过失致人死亡,还是危害公共安全呢?

按照检察机关的说法,被告人韦屹松当时在顶楼修剪盆栽,树根就放在旁边的护栏上,是他站起来不小心肩膀碰到了树根,导致树根掉了下去,碰巧砸到了小程同学。

这一说法,显然是采信了被告的说法,是他无意的行为,属于是过失行为。

但是代理律师不这么认为,他表示,韦屹松所在的露台有四十多个平方,但是他没有把树根放在这里,而是费劲吧啦的把这个将近35斤的树根搬起来放在高1米半的、毫无遮挡的护栏墙上,这种行为是极其违背常理的。

并且律师还表示,按照树根下落的抛物线,树根的重量,以及楼顶的一些痕迹,这根本不像是肩膀碰掉了树根,他们充分怀疑这是高空坠物,所以他们要求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判刑定罪。

法庭上多方唇枪舌战,并没有当庭宣判。

这个新闻传到网上,引发了大量网友的参与讨论,多数网友认为这是韦屹松存心的高空抛物,甚至相当一部分人认为他是故意伤人故意杀人,大家纷纷要求对韦屹松处以极刑,一命抵一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大家的情感都是一致的,这个孩子正值大好年华,死于这样的飞来横祸,实在让人惋惜。

但是,情归情,法归法,大家想要对韦屹松处以重刑极刑,是很难做到的。

首先就排除故意伤人,甚至是故意杀人,法律是讲究证据的,要证明他故意杀掉这个孩子,这需要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在这种情况下,难度太大,根本不可能实现。

那么说他高空坠物,危害公共安全呢?有可能,因为作为一个成年人,他把35斤的树根就放在没有任何遮挡的地方,还是在高空中,他应该知道这个行为是非常危险的,是对底下的行人的不负责任,但是他还是这么做了,这显然是有问题的。

我希望法院能够以这个罪名定罪量刑,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

法院怎么判,我们只有等待,让人感觉到恶心的是,是律师透露的一个细节,韦屹松明显有支付能力,但在小程的抢救期间,他存在付费不及时、延误抢救的情况,也未向被害人家属道歉,寻求被害人谅解。

说实话,这样的态度让人非常失望。无论是过失还是高空坠物,韦屹松他都是责任人,他需要百分百负责,这没有任何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于法,他应该积极赔偿,争取被害人谅解,减轻处罚,于情,他也应该积极付费救治,挽救一个因自己导致重伤的孩子。

但是他并没有。或许他可能预估到了这孩子没救了,他不想花钱白搭,还不如到后面一次性赔偿。

正因为如此,机关算尽,我才觉得这样的行为太恶心,缺少人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