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乔迁新居,亲友相聚,豪饮小酌其乐融融,但是有件事千万别做——那就是酒驾!合山市的廖某就是被喜事冲昏了头脑,最后却“乐极生悲”……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春季行动】本来是桩喜事,没想到……

4月22日23时37分许,合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辖区岭南镇岭南村路段开展统一行动,在对一辆桂B***01牌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车辆驾驶人身上散发出一股酒味,经进一步检测,车辆驾驶人廖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5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据驾驶人廖某陈述,其受邀参加亲友的新居庆贺宴,聚餐期间喝了些酒,自认为喝得不算多,想着晚上应该不会有交警查车,于是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被交警当场查获。民警在进一步核查时发现,廖某曾于2021年4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此次属于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对廖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廖某称充分认识到自己错误,保证今后一定引以为戒。

最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廖某实施的违法行为做出相应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一次酒驾被处罚后

无论相隔多久

再次饮酒驾驶

都属于“二次酒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交警提醒:滴酒不沾,人车平安,驾车不是儿戏,酒后别当司机。不论在何时何地,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请广大驾驶员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终审:陈文炼 审核:谭晶晶

责编:罗雪涛 编辑:朱广燕

视频:郭 宇 来源:合山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觉得好看点个【在看】再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