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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连云港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刘振同志全票当选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会议决定其代理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高美峰为刘振同志颁发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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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后,刘振代院长进行宪法宣誓。

编辑 | 肖晓

供稿 | 市中院组织人事处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