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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发挥人民法庭直接执行优势,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4月26日下午,滦南法院长凝人民法庭与院执行局通力配合,常态化开展“人民法庭直接执行工作”。

行动开始前,长凝法庭与执行局干警对本次执行行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对执行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及财产情况进行了先期摸排,并与被执行人属地党委政府、村干部等进行了确认。下午一点,长凝法庭与执行局干警集合完毕,按照既定预案分批开展入村执行工作。执行过程中,参与执行干警本着“文明执法、善意执行”的理念,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将耐心劝说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充分做到文明执行、公正执行、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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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案件的同时,参与执行干警又化身“宣传员”,利用农村“熟人效应”在十里八村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的特点,对围观群众宣传执行政策、法律依据及对“老赖”的惩处力度,强化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的认同感,为执行工作进一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来源:滦南法院

编辑:王士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