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人们都知道,民不与官斗的道理。为什么民不能与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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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员掌握着社会优质资源,掌握优势权力,并不会做出什么亲民的举动。他们大多要适应官场潜规则,要获得上级的庇护,还要私自加税,搜刮很多银子之后,送给上级一部分,还要自己留下很多。他们不但有权,而且有钱,有保护伞,还能掩盖很多事实。也就是说,他们手中的权力可以一手遮天,起码可以对地方形成一定的作用,控制很多人,也能左右言论,影响社会风气。

古代的老百姓大多是农民,不读书,不识字,不会和官员平起平坐,只是文化差距就足以让他们自惭形秽,就更别提权力的差距了。老百姓平时只是种地,没有太好的营生。他们会按照官员说的标准纳税,还要服兵役、徭役,同时要养活一家子。如此一来,在劳动生产率低的环境下,老百姓苦不堪言。大多数时候,老百姓吃不饱,喝不足,忍受剥削和奴役,但他们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相信受到压迫的时候,要敢于反抗。当官员私自加税的时候,征收多余的税居然比皇帝正常征收的还要多。老百姓不堪重负的时候,就会有人出头,到上级告状。而地方官员的上级早已经接受了地方官的贿赂,成了地方官的庇护伞,会对状子“按下不表”。告状的人闹得凶,就会被官员关在大牢里,不得自由。倘若告状的人死在大牢里,就算是“庾毙”,官员不用负任何责任。于是,告状的人进了大牢,立刻就服软了,不然就会在公事公办的情况下“庾毙”,也就没有任何希望了。他们更希望进京告御状,即便不能,退而求其次,拦住钦差大臣,或者拦住御史大人,鸣冤叫屈,就算是死了也要为民请命,要大人们把地方官私自加税的情况处理清楚。

自古以来,不乏为民请命的人,但大多结果不好。他们不是被地方官弹压,就是被地方官的上级弹压,甚至死在大牢里,却不被人们熟知。他们告状的时候,老百姓凑钱,给他做路费。可是,当他们身陷囹圄的时候,就没有任何人敢帮助他们了。按照官员的看法,他们的行为属于“咎由自取”,怪不得别人。即便是一些秀才们闹事,非得为老百姓请命,也仍然不是那么理想。官员会打压秀才,也会给秀才们一些颜色看看,让他们知道谁才是说话算话的人,而和官员作对,只能身败名裂。官员动用手中的权力和人脉资源,完全可以实现降维打击,实现各种名目的审查、拘捕,实现一些“软暴力”————派人看管,或者诋毁他们的名声。只要抓住他们“非法集资”的手段,弄成敛财的手段,就可以把他们拘押起来,而不用考虑别的构陷罪名。

官员手握权力,有人脉关系,有钱,可以随便找个罪名给上告的人定罪。倘若上告的人真的告了御状,或者拦住钦差大臣告了状,结果会怎样呢?当然不是很理想。私自加税的地方官员并不会被惩处,而是会有钦差大臣或者地方官员的上级直接出面,处理一些事务。就是减免一些附加税,或者从此以后,不再提附加税的事,但只是不提了,并不是不加税,而是照样加税。或者只是撤换一两个官府的临时工,让他们扛了罪,就算有了交代。可是,事情过后,还是那样私自加税,拼命搜刮,并不起任何作用。也就是说,官僚系统已经达成高度默契,在对付老百姓问题上,出奇地一致,而且并不会对腐败官员有太多的惩处。毕竟,无官不贪已经成为事实,而老百姓只是待宰的羔羊,谁见过待宰的羔羊可以翻身得解放的?

民不与官斗并非只是老百姓惧怕官员的权力,而是经过一番争斗之后,不仅不会减免赋税,不会让贪腐官员收手,而是会导致贪腐官员变本加厉地盘剥,导致人们的生活雪上加霜。还不如不告状,不和官员争斗呢。如此一来,就再也没有人和官员争斗了,也没有人和官员计较了。长此以往,官员的盘剥就会成为惯例,成为老百姓再也摆脱不了的噩梦。但是,并非没有最优解。当官员剥削得太厉害的时候,就是老百姓揭竿而起的时候。不管是黄巾起义还是方腊起义,都有着被剥削、被压迫的原因,也都有着“民不与官斗”的逻辑导致的恶果。

官员一手遮天,并不会给老百姓太多自由,甚至已经完全剥夺了他们的自由,只是把老百姓当成待宰的羔羊,也就可以不断靠老百姓养活,并不断巧立名目,贪婪搜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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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不与官斗,看似只是一种表面害怕和权力争斗的意思,其实有着太多现实经济考量,有着利害关系的计较,当然就不会有人为民请命,也不会有人和官员争斗了。“天下乌鸦一般黑”这句话适用于古代官场,真是恰如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