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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腾退房屋,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法拍不动产能否及时交付,既事关买受人的切身利益,更关乎司法公信力。而异地执行因距离远、潜在风险多一直也是执行难点。近日,邹城法院执行干警北上辽宁省庄河市对拍卖后的房屋执行腾空交付,执行小组往返三千多公里,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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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本案申请执行人孙某某与被执行人顾某某、陈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辽宁省庄河市一套不动产申请评估、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不动产以变卖保留价抵偿债务。

鉴于被执行人不协助交付房屋,为切实维护胜诉人的合法权益,邹城法院执行局与法警大队协作,组成四人执行小组,驾车前往千里之外的辽宁省庄河市实施强制腾房。2024年4月16日到达目的地后,被执行人避而不见,还跟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执行干警多次去涉案房屋查找、敲门,被执行人始终不开门。

为此,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张贴了限期清场迁出的公告,并告知了逾期不迁的法律后果。同时,执行小组制定了在当地公安机关和所在社区物业见证下强制更换房屋门锁的执行预案。经过两天多次与被执行人的电话联系,对其充分释法明理,并讲明不配合法院腾房需要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在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下,被执行人最终打消了抵触心理并主动提出给其一天的时间,自行腾房交付。第三天,被执行人将房屋内的家具等物品全部拉走,交付了腾空后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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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执行彰显公平正义。从查封拍卖至腾房事了,邹城法院始终有态度、有温度、有硬度,始终贯彻能动司法、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此次往返三千多公里的异地强制腾房行动,既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执行法官在此告诫各位被执行人:放弃侥幸心理,积极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如果怠于履行,将被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供稿:杨雨雨、编辑:薛丽华、审核:司涛涛)

来源:邹城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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