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同居,私生子合法化,大家还会去结婚吗?

最近,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婚姻法家庭部分,里面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以及私生子对于财产的继承权问题。

如果同居双方闹分手,就要按照类似离婚的方式对双方的财产进行划分,对双方的财物进行析产,进而做经济上面的补偿和分割。

同居闹分手,也可以进行财产补偿和分割的话,那就是说跟结婚后离婚一样的手续,如果是这样的话,还有人结婚吗?结婚那么复杂,涉及到两个家庭的关系,但同居只是涉及到两个人的关系,跟家人没有关系,如果同居关系破裂,都可以分割财产,谁还会去结婚呢?对吧?

同居或结婚,如果最后分手或离婚,都是同样地进行财产分割,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相信很多男女同居之前也是会考虑清楚是否要同居的,特别是经济比较好的那方,因为同居闹分手,经济好的那方是要补偿经济差的,就是财产分割,如果是这样的话,同居的人会不会少很多呢?当然,同居跟结婚都可以得到同样的财产的话,结婚的人会不会同样少很多呢?

因为离婚比同居复杂多了,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要么等,要么去法院起诉,这样还要请律师,还要等法院判决,还不一定能离成婚,可能要多次起诉才能离成婚,这样的操作实在太麻烦的,会不会因为同居和结婚都可以分割财产,大家都选择不结婚了,结婚容易离婚难,结婚两个人同意就可以了。但离婚不一样,只要有一方想离婚,就可以提出离婚,但不想离婚的那一方可以不同意,这样想离婚的话就会拖很长时间,甚至离不了婚,这样就很麻烦了。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同居期间生的孩子跟婚后生的孩子享有同等权利的继承权,这样对婚姻生的孩子是否不公平呢?虽然孩子是无辜的,但大人呢?大人很多时候明知道自己是有婚姻的,还出轨然后生私生子,是不是很自私呢?

如果同居都合法化了,那民政局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婚姻法》是保护合法婚姻双方及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如果同居和非婚甚至享有合法婚姻双方及子女同等权利,那《婚姻法》还有意义吗?

国外确实是有同居协和,但我们现在也要学国外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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