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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从事资源环境经济学研究的学者,全国人大代表、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方兰一直致力于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多年来,方兰带领研究团队走遍黄河流域,聚焦水资源管理、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等领域,开展实地调研与科学研究,获得了大量的一手资料与丰富的科技成果,这也为她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奠定了基础。

2021年全国两会上,方兰提交了关于黄河保护法立法的议案。2022年10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黄河保护法。从深入调研提出建议,到法律正式施行,如今,黄河保护法已施行一年多,回望这一段历程,方兰很有感触:“看到自己的建议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重视,作为人大代表而言,很有成就感。”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聚焦黄河流域水—能源—粮食—生态统筹发展、数字城乡建设、加强黄河流域城市群韧性发展等方面,方兰结合专业知识,在大量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黄河流域必须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做到‘有多少汤泡多少馍’。建议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国式现代化战略全局的角度,强化政策的协同性和系统性,持续推进黄河流域水—能源—粮食—生态统筹发展。”方兰认为,要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商机制。加强自然资源、能源和农业等主管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健全部门间沟通协商机制,加强跨区域资源协调与合作,鼓励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士参与本行业的决策制定过程,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破解黄河流域‘水—能源—粮食—生态’系统安全的核心在于提升水资源要素的使用效率。”方兰建议,探索建立农业节约用水的激励补偿机制,鼓励企业以工艺、技术创新,提升工业用水使用效率。适度适时探索采取水价政策、水资源税和水资源政策性支出等不同的政策组合,通过对生产生活用水供求结构的调节提升水资源配置效率。“同时,还要科学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精准施策,建立水—能源—粮食—生态协调发展的预警机制。”方兰补充道。

黄河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加强黄河流域司法保障建设,组织开展黄河流域司法协作,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协同配合。方兰了解到,陕西省检察院积极拓展“检察+”模式,联合五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协作推动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推动建立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综合治理模式;与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等单位联合出台《关于建立陕西黄河流域监督协调机制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开创“流域管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协作共治良好局面。

“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需要多方力量共同努力,期待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凝聚合力,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继续紧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重点领域、流域、区域,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深化黄河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综合防治等一系列专项监督活动,为守护黄河岁岁安澜提供法治保障。”方兰表示,她将努力发挥自身专业特长,继续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作更深入的研究,提出更多有建设性与针对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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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陕西检察

编辑 | 刘岩

审核 | 田骁

投稿 | tx3053911(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