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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来宾交警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治小组经过前期分析研判,采取网上巡查、固定岗位、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紧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查严处非法改装、飙车炸街违法行为,全力为群众创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4月22日21时50分许,金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桐木镇梧桐大道银河小区路段开展巡逻时,发现一辆经过改装的二轮电动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执勤民警当即在辅道内将该车拦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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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该二轮电动摩托车车辆控制器、减震、大灯等部件存在改装,且驾驶人李某桂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最后,公安机关依法对驾驶人李某桂进行相应的处罚。

4月18日23时47分许,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通过提前踩点摸排,结合群众反映的情况,经过认真分析研判,安排部分警力便装配合,锁定“飙车炸街”现象夜间经常出现的地段,到实施“飙车炸街”违法人经常聚集的奶茶店、桌球室、网吧等地点开展行动,查获非法改装车辆10辆。

经过核查,发现车辆行驶系统与操控系统有着多处改动,且10名当事人还存在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最后,公安机关依法分别对10名驾驶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2024年04月03日16时许,武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巡查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粤WMXXX7的红色小型轿车在武宣县武宣镇丰华中学附近路段实施飙车、漂移的违法行为。

经多日核查,锁定驾驶人为李某志。2024年4月9日18时许,大队将李某志查获。经询问,李某志对其无证驾驶车辆实施飙车、漂移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后,公安机关依法对驾驶人赵某进行相应的处罚。

今年以来,专项行动共查处“飙车炸街”违法行为457起,形成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非法改装车辆的危害

1、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将面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

2、非法改装车涉及电路改变,容易留下火灾隐患,造成车辆自燃;

3、若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 ,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发生;

4、改装的大灯流明过高,且散射不符合标准,容易使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造成瞬间视觉“盲区”,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5、私自改装排气歧管将会造成巨大的噪音污染,对周边居民的休息和工作造成巨大的影响。

飙车可能面临的处罚

2011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经调查取证,确认存在“飙车”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非法改装车辆上路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拒绝非法改装,安全文明出行。来宾交警将持续从严整治,追逐竞驶、违法飙车、“炸街”扰民,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终审:陈文炼 审核:谭晶晶

责编:罗雪涛 编辑:周 茉

来源:金秀大队、一大队、武宣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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