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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 免 名 单

(2024年4月26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邯山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决定任命:

路风杰同志为邯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孟祥剑同志为邯山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汲怀英同志为邯山区财政局局长;

杨雪飞同志为邯山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任命:

贺 帅同志为邯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周慧娜同志为邯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杨 峥同志的邯山区罗城头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闫申海同志的邯山区浴新南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李 辉同志的邯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永生同志的邯山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源自:邯山区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