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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强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租赁管理的通知》(内国资产权字〔2023〕188号)要求:自治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资产租赁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挂牌等公开方式择优确定承租方,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文件同时指出: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是企业资产租赁公开招租的服务主体,依法依规组织企业国有资产租赁公开招租。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作为全区唯一依法设立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机构和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履行区属特定功能类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发挥产权市场“源头防腐重要屏障、各类资产资源保值增值重要保障、区域经济发展重要助推器、非标资本市场培育重要平台”的功能作用,为各级各类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转让、出租、置换等提供专业化服务。截至目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累计完成各类国有资产租赁项目11000余宗,通过市场化方式为国有资产实现增值达2.11亿元,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并形成了多个典型案例。

2023年3月,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接受赤峰市投资担保集团所属子企业委托,公开挂牌赤峰市红山区某处宾馆和酒店等房产招租项目,考虑到该房产周边客流量较大,适合经营酒店、餐饮、培训等业态,经过精心策划和广泛的项目推介,经过2311轮次激烈竞价,该项目最终增值率达126%,为出租方实现租金收入增值金额达610万元。

2024年2月,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成功完成内蒙古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委托的某房产公开招租项目,通过“水平+垂直”的全媒体信息矩阵和18万+的投资人数据库的广泛推荐,经过10家意向受让方、1069轮次的激烈竞价,该项目最终以年租金90.28万元成交,增值金额73.28万元,溢价率高达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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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成功完成内蒙古师范大学所属内师大厦东楼酒店房产的公开招租项目,鉴于招租标的面积达3.5万平方米,租金及装修投入较高等情况,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专业团队,结合房产功能定位、区位等情况制定了详细的项目运作和推介计划,科学设置租赁价格、承租人资格等受让条件,通过全媒体宣传矩阵进行项目的广泛推介。经过综合评审,以首年租金1200万元的价格顺利成交,9年租期租金总额合计11054万元,承租方承租后对酒店投资改造金额超1亿元,带动就业超300人,盘活成效显著。

对外租赁,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盘活的重要渠道。下一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将继续发挥产权市场在国有资产租赁过程中预防腐败和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关键作用,为服务国有资产租赁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