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午间、周末……三月份以来,警灯时常在这些时刻亮起,执行干警分赴各地,雷霆出击,打破“老赖”们的“安乐窝”,以实际行动做实做细“小标的 大民生”。

场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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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中午12时许,执行三科干警雷霆出击,奔赴海头镇,通过查找被执行人,搜查被执行人住宅,共执行完毕案件2件,达成执行和解3件,执行到位金额8万余元。

案例

“李法官,被执行人李某强出现在城头法庭附近……”,突如其来的举报电话打乱了执行法官的既定部署。三科执行干警均在海头镇执行,赶去城头已经来不及,况且海头镇的几个案件还没有处理完。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城头法庭,告知其情况并沟通协控细节。4月18日上午,在城头法庭的通力配合下,被执行人在城头法庭附近被拘传,在执行法官和审理法官的共同释法说理下,当场缴纳执行款8050元。

场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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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11时许,执行四科干警奔赴连云,历时10小时,拘传3人,拘留1人,扣押车辆1辆,执行完毕案件2件,执行到位金额6万余元。

案例

“法官,我看到吕某开着车在墟沟这边……”临近中午,执行四科干警接到当事人的举报电话,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法院判决后,吕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火速出击,至连云区扣押被执行人车辆,并拘传被执行人吕某。慑于压力,吕某先行支付5000元,并签订还款承诺书,其家属亦提供担保。次日,被执行人吕某将所有欠款还清。

场景三

4月10日凌晨5时许,执行二科干警整装待发,历时6个小时,奔赴海头镇3个村,拘传被执行人3人,扣押车辆1辆,执结案件2件,执行和解1件,执行到位金额5万余元。

案例

胥某与冯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被告胥某于约定时间前履行给付义务,后胥某未按照调解书约定的时间履行,冯某向我院申请执行。4月10日,本院执行干警至被执行人胥某住处将其拘传至我院执行局,经执行法官批评教育后,胥某主动认识错误,随后向亲友筹款,主动履行全部义务,一次性支付完毕所欠货款7500元。

群众之所盼,执行之所向。“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我院以“每科每月至少一次错时执行”的高频率和“做实做细小标的大民生”的真决心,加大对抚养费、赡养费、劳动报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等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行力度和司法温度。

来源|赣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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