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信平土征〔2024〕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信阳市平桥区震雷山街道办事处黑马石居委会、辛店居委会范围内,面积为16.5899公顷,涉及双桥居委会、辛店居委会2个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教育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类建设活动。为推动教育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平桥区人民政府将组织震雷山街道办事处,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震雷山街道办事处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7日。

特此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0日

来源:平桥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