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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也在网上看到过闲置包包改造的小视频?不知从何时起,网上掀起了一股“爆改”奢侈品包包风潮——经过“设计师”的一番操作,在柜子里吃灰的“小废包”重获新生。这看似充满创意,其中却暗藏犯罪风险。

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批假冒注册商标的刑事案件。多名被告人因非法制造假冒品牌皮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情回顾

2021年6月起,严某、单某经营的L公司开始对外提供奢侈品包的改款业务,在本市开设多家线下门店,同时在抖音平台通过抖音号、抖音店铺招揽客户,根据客户需求,将正品皮包拆解、切割,添加仿冒五金件,改制成在售新款,根据改制难度,收取人民币2千元至4千元不等费用,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150万余元。

法院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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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品牌公司对字母、花纹均注册了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保护。被告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原品牌包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制成该品牌其他款式的包并收取费用,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150万余元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且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L公司系单位犯罪,各被告人构成共同犯罪,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到案后的认罪悔罪态度以及退赔情况作出判决。

审理期间,在司法机关和长宁区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的领导下,组成了第三方组织,对L公司适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经过合规整改,该公司的合规管理体系框架已初步形成并开始运行。经过合规考察,检察院对L公司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官说法

01

改包属于加工承揽服务,和假冒注册商标有何关系?

改造旧包不同于修复或保养旧包,将旧包改制成外观完全不同的新包并予以销售的行为,并非属于简单提供加工承揽服务。被告人及L公司根据客户意愿,将较大尺寸的品牌包改造成款式明显不同的小包,属于对包的改制翻新,翻新制成的包无法完全复刻正品包的品质和工艺,却使用了完全相同的品牌商标,构成商标侵权。

02

改造的原料包明明是正品,难道也属于假冒注册商标吗?

本案中,用于改包的旧包(简称“料包”)有两个来源,一种是客户将自己的包提供给被告人改造,另一种是被告人为客户代购料包后进行改造。在客户提供正品料包的前提下,由于被告人在改包过程中使用了仿冒该品牌的五金件、内衬和配皮,这不仅改变了正品包的形状,也改变了商品的性质,使得“真包”也变“假包”

法官提示

旧包翻新很难保证完全使用正品五金件或配皮,五金件正品价格较高且一般不在市场上流通,配皮更是很难找到所需的花纹用以匹配新包。经营者看见商机的同时,应考虑违法成本和风险防控,尊重知识产权;消费者看到便宜的奢侈品包时不宜冲动,一分价钱一分货,切勿“赔了钱财又折包”。

供稿 | 刑事审判庭

图片 | 金文斌

编辑 | 王雨堃 谢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