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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

关于全面征集“村霸”、“沙霸”、“路霸”

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推进我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净化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环境、深化自然资源领域和交通运输行业整治,我区公安机关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底,持续开展打击“村霸”、“砂霸”、“路霸”专项行动,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村霸”、“砂霸”、“路霸”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一)“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1、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干扰破坏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犯罪人员;

2、无事生非、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危害群众利益,群众不敢惹、乡村干部不敢管的“地痞”、“恶霸”;

3、依仗家族亲属势力或利用其影响,操纵基层组织选举的个人和团伙;

4、利用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煽动群众闹事,破坏农村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人员。

(二)“砂霸”违法犯罪

1、在曾都辖区水域非法采砂等破坏自然资源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2、在采集、运输、销售砂石产品等环节中,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进行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垄断市场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

3、其他涉及“砂霸”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路霸”违法犯罪

1、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类黑恶势力;

2、在建交通工程中强揽工程、恶意阻工,征地拆迁中恶意索要补偿款的违法犯罪行为;

3、其他涉及“路霸”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途径

电话举报: 0722110;

现场举报: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刑侦大队(曾都区西城办事处大北街1号);曾都区各公安派出所。

三、举报奖励及法律责任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视情给予奖励。敦促“村霸”、“砂霸”、“路霸”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犯罪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客观、准确,反映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及违法犯罪过程。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

(三)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者保密,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坚决依法严肃惩处。

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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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整理:钱伟 来源:平安曾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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