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发布多宗涉商业诋毁纠纷的典型案例,涉及线上线下各领域。据东莞第一法院知产庭(民三庭)副庭长吴丹介绍,商业诋毁行为不断增多并向线上延伸,对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带来新的冲击。此次发布典型案例旨在强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意识,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市场主体创新提供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在某个案例中,原、被告均系工业空调生产厂家。2023年7月,原告在被告的抖音账号内发现被告发布了一条短视频,其内容是拍摄原告的空调显示33℃,并在评论区留言称:“这效果也没得说了,33℃;空调出了问题,厂家不处理;谁家的空调啊?出来领走”等言论,该短视频被多人浏览和转发,在发布之日起的三天内已有126人点赞。被告相关人员在其微信朋友圈也将上述视频的截图进行转发。原告认为,被告捏造、散布原告空调存在品质问题,损害原告的商业信誉、产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

被告辩称,发布被诉信息的抖音账号是被告的高管人员高某注册和运营,原告的案涉产品存在技术故障是客观事实。从视频内容和他人评论来看,相关公众无法将该产品与原告对应起来,足以说明该视频不会损害原告的商誉和商品声誉,不构成商业诋毁的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定,案涉抖音账户发布的内容仅是客户在被告的客服中就一款产品(非被告的产品)存在问题进行咨询的回复情况,发布视频中也未明显说明相关的产品为原告的产品,对产品回复、视频评论区的留言,是从产品图片本身显示的故障信息进行了判断,不属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的范畴。该发布方式及内容不足以误导公众对原告的认识或对原告的产品、服务产生不信任等的商誉损害,不构成商业诋毁,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

同场加映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父母应当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你们具有协议离婚的初步意向,因抚养费等经济诉求未能协商一致。建议你们本着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妥善处理分歧,依法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4月2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在现场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教育引导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据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东莞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新快报记者 杨英杰 通讯员 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