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金融纠纷诉源治理,积极应对全市法院金融纠纷案件持续大幅增长,协商讨论符合连云港工作实际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方式方法,同时鉴于全市法院2023年新收一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农商银行、村镇银行占比近70%,4月24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调研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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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 金融机构分别就金融纠纷持续大幅增长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各家机构在自主催收环节、调解权限的标准设定展开交流,对“预查废证明”、支付令、社会化有偿调解等内容进行讨论。 各县区法院汇报交流一季度金融纠纷收结案情况、趋势分析、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多元化解工作情况、“二号司法建议”贯彻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玉表示,当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数量增长较快,其背后的原因交织复杂,社会各界都应立足自身寻找原因,凝聚合力将此类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一是金融机构要压实前端责任。从法院审理的金融纠纷案件情况看,部分金融机构经营行为不够审慎,自主催收责任还待压实。二是监管部门要压实管理责任。金融监管部门要督促金融机构审慎放贷、按需授信。银行业协会要发挥行业调解作用,对于已登记设立的行业调解机构,要加强宣传力度,让更多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知道该解决纠纷的途径,承担起行业调解的责任。三是法院要探索更多纠纷化解途径。探索“预查废证明”机制,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纠纷,鼓励金融机构使用支付令方式。探索律师、社会调解组织有偿参与调解机制,激活调解员的主动性,让更多具有专业金融、法律知识的人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来。

市政府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市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十家银行分管副行长,各县区法院分管院领导,业务庭庭长,中院金融庭、立案庭相关同志参加座谈。

编辑 | 肖晓

供稿 | 市中院金融庭姬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