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金融领域矛盾纠纷多发易发、持续攀升问题,进一步优化金融司法服务,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市场秩序稳定,推进金融纠纷执源治理工作纵深发展,4月16日,达川区法院向相关金融机构发出首批《预查废证明》25份,这是达川法院助推金融机构化解不良债务、探索金融纠纷执源治理的又一创新路径。

案件简介

申请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与被执行人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立案阶段,经我院审查发现,被申请人杨某已有他案债务在其他法院涉诉,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2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根据杨某目前的实际财产状况,该银行若通过执行程序,到法院出具终本裁定书后再向金融监管机构申请债务核销,法定程序时间跨度可能长达数月,时间成本明显偏高。

为尽可能降低金融机构时间成本,提高其化解不良债务效率,达川区法院依法发出《预查废证明》,银行可直接据此向金融监管机构提出核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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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查废”机制的运行,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人民法院金融执行案件的增量,大大节约司法资源;也能有效避免金融机构为取得核销依据对同一债务人不必要的重复立案,减少重复程序造成的资源浪费,这是达川区法院探索执源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达川区法院将继续完善“预查废”机制,持续深化金融纠纷执源治理,助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供稿:贺洋阳

编辑:洪 柳

审签:于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