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件事需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通报说明,那只能证明该事件很复杂!关于内蒙古开鲁县“种地要交钱”一事,当地再一次发布通报说明“新增耕地收取有偿使用费”“农耕作业会不会贻误农时”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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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通报让人看了半天,依旧还是有点迷糊,但还是有几点让人看明白,那就是当地“种地要交钱”是有法可依,因为承包户承包的土地如今已经变成新增耕地,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本来这些新增加且未确权的耕地,原则上不再承包到户,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不过当地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承包经营关系稳定,所以才选择优先交由原承包户经营,村集体收取有偿使用费。

看来所有人都错怪了当地,原本当地是可以直接收回承包户的土地,不过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承包经营关系稳定,才收取每亩200元的有偿使用费,让承包户继续经营。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当初签订了5600亩荒沼草甸子土地租赁合同,明确约定该地块用于兴建奶牛养殖场和用于饲草料种植,可是承包户却私自开垦耕种,导致其中的4650亩地变为耕地,实际改变了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造成合同标的物性质发生变更。并且承包户还将其中大部分地块转租给别人经营,每亩每年租金700元以上。

在这种情况下,村集体多次和承包户沟通,可承包户依旧不愿意缴纳费用,所以才选择在承包户耕种时进行劝阻,这才导致出现“不让种地”的说法,以及个别镇村干部失当的情况,涉及到的镇村干部已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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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从这份通报内容来看,该事件完全是承包户违反合同规定,私自开垦,导致土地性质发生变化,成为新增耕地,而且事后还不缴纳新增耕地有偿使用费。

而当地完全是出于维护承包经营关系的稳定,才选择处处退步,最后迫于无奈才进行劝阻耕种,却没想到被推上风头浪尖之上。

如今,当地依旧选择退步,为了确保不再出现类似“不让种地”的事情发生,继而贻误农时,决定选择采取诉讼方式主张权益,解决矛盾问题。

相信当地的“善举”一定会经过这次事件得到推崇,让更多的承包户认识到当地的“良苦用心”,继而让承包经营关系更加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