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顾驾驶员的警告,擅自打开驾驶员坐席隔离门后进入驾驶区域,两次拉拽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方向盘,导致车辆失控偏离行驶方向撞上路边护栏。

近日,河北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妨害安全驾驶罪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宣判,该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河北区法院审理的首例妨害安全驾驶罪案件,河北区法院执法监督员、街道社区工作者1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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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

2023年10月9日,老张(化名)在乘坐公交车出行期间,认为驾驶员未等其坐稳后即起步行驶而与驾驶员发生争吵,后其从车厢中部返回至驾驶员坐席旁进行理论,并用手拉拽方向盘。

老张不顾驾驶员的警告,擅自打开驾驶员坐席隔离门后进入驾驶区域,两次拉拽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方向盘,导致车辆失控偏离行驶方向撞上路边护栏,造成公交车及护栏出现不同程度损坏,无人员受伤。

老张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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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老张在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抢控驾驶方向盘,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综合考虑其量刑情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编 辑 | 韩振

来源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