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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到

菌子笑

几场小雨后

云南多地野生菌悄悄冒头了

一起来看看最近野生菌上市的情况

第一拨松茸上市,2600元成交

4月22日,记者从云南木水花野生菌交易中心了解到,今年的第一拨松茸已经上市,共3朵120克,来自维西,还没进入市场就以2600元的价格售出。

商户海先生介绍,4月21日,农户采到松茸后第一时间就联系他,于是他在朋友圈发布了松茸上市的信息,立即就被一名省外的老顾客预订了。“3朵松茸,一口价2600元成交,直接在维西发货,没有进入木水花市场。”

木水花市场负责人成爱丽介绍,今年松茸的上市时间比去年早,去年第一拨松茸价格为1.6万到2万元/公斤。记者查询昆明本地媒体的相关报道发现,2023年第一批松茸于6月12日运到木水花市场,被一名做出口贸易的商户买走,这批松茸共有4.3公斤,经过挑拣后,品质好的有3公斤多,总共卖了5万多元。

今年“头水”鸡枞上市,2600元/公斤

4月20日,云南鲁甸一名男子上山捡菌找到超大鸡纵,羡煞众人。

事实上,早在3月18日,今年最早一批鸡枞在木水花市场上市,共有两朵,来自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最长的一朵有14到15厘米,卖2600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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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间野生菌餐饮供应的老板马先生介绍,今年鸡枞的上市时间比去年早,价格也比去年便宜。

谷熟菌数量渐多,价格在80到240元/公斤

4月19日上午,记者在木水花市场了解到,市场内谷熟菌和见手青的数量也明显多了起来。

木水花市场的市场部主管翟占士表示,这几天,每天的野生菌总量大概能达到300多公斤,还是以谷熟菌为主,大概能有100多公斤。

商户称,谷熟菌品质稍次的80元到90元/公斤,品质中等的100元到120元/公斤,最好的那种是240元/公斤。见手青好一点的价格在1000元/公斤,品质稍次的400元到500元/公斤,还有的价格在200元到300元/公斤。

市场管理方表示,目前的谷熟菌和见手青基本都来自文山和普洱,4月19日还有头水紫牛肝和头水黄牛肝上市,不过量都很少。紫牛肝350元/公斤,黄牛肝500元左右/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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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到2000元/公斤

昆明今年第二批见手青上市

4月17日一早,木水花市场上市了今年第二批见手青,价格为1400到2000元/公斤。

摊主刘先生介绍,这批见手青主要来自普洱、文山。当天一共发了3公斤多的货,买家都是云南的老顾客。

图源:都市时报

而2024年昆明的第一批见手青,于4月12日进入木水花市场,共有4朵,刚现身就被秒走,价格高达2600元/公斤。

据了解,去年3月25日“头水”见手青就上市了,今年因为雨水偏少,上市时间就比去年晚,价格也比去年要高出600元/公斤。

铜绿菌比去年上市早 价格便宜

3月25日,木水花市场内到了两批铜绿菌,分别来自湖南和广西,售价为160到220元/公斤。

图源:都市时报

成爱丽表示,3月25日上市的铜绿菌来自两个省份,第一批来自湖南,有1公斤,商家以160元的价格,通过抖音平台进行售卖;第二批来自广西,有6公斤。“今年上市时间比去年早近20天,但价格便宜太多,去年刚上市时800元/公斤。价格低的原因是菌子品质一般,收购价也便宜。”

量大价格便宜 野生羊肚菌品味正当时

每年3月底到4月初,是野生羊肚菌上市的时候。由于野生羊肚菌受温度、湿度、气候等因素的影响较大,所以产量非常少,价格也比人工羊肚菌贵了两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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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介绍,野生羊肚菌不仅量少,而且上市时间也较短,一般来说,上市一个月左右,野生羊肚菌就会下市。现在这段时间已经是野生羊肚菌量最大、价格最便宜的时候了,最开始售价是500多元/公斤,后来价格逐渐下降,售价降至200多元/公斤。”

木水花市场负责人表示

目前在木水花市场内

销售的野生菌品种有

羊肚菌、鸡枞、铜绿菌

谷熟菌、见手青、黄牛肝

白牛肝、紫菌、荞面菌

随着野生菌逐渐上市

为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

云南多地发布

预防野生菌中毒有关事项的通告

云南多地发布

预防野生菌中毒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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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预防食物中毒有关事项的通告

夏季是红河州野生菌采摘上市的重要季节,更是误食野生菌中毒的高发季节。近几年来,食用野生菌中毒死亡事件在红河州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保障广大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如下通告:

一、广大旅客注意事项

(一)不随意采摘、出售、购买自己尚未食用过或根本就不认识的野生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幼小难于识别或过于老熟及已霉烂的野生菌,也不要采摘被污染土壤或有毒矿物上及桉树周围生长的菌类。

(二)加工烹饪野生菌时,要认真挑选、清洗,不要凉拌生吃,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每次只加工和食用一种野生菌,避免种类不同的野生菌混炒产生有毒物质;食用野生菌时不宜饮酒,因为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其所含成分会与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引发中毒。

(三)广大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就餐前应选择有经营资质的餐饮店,在服务员的指导下食用。

(四)食用野生菌后短时间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到附近县级医院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哺乳期妇女出现上述症状,应暂停哺乳,以保护婴幼儿安全。

如来不及就医可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可大量饮用温开水或者稀盐水,然后用汤勺柄、筷子等物品刺激喉部进行催吐,尽快排出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减少有毒物质的吸收,防止病情加重,同时尽快前往正规医疗机构救治。让患者饮用少量糖盐水,防止脱水导致休克。但对已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中灌水,防止窒息。

尽量保留中毒发生前食用的野生菌样品,给专业机构检验后供医疗救治参考。

二、旅游目的地就餐注意事项

(一)就餐前首先要注意查看餐厅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其次建议选择量化分级等级高,食品安全条件较好、设施齐全、干净卫生的餐厅就餐;并且建议选择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明厨亮灶”是指餐厅通过隔断矮墙、透明玻璃幕墙、视频显示、网络展示等方式,将餐饮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公开展现给消费者,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就餐时要注意分辨食物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要吃颜色、味道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

(三)注重饮食均衡,合理搭配谷类、肉类、蛋类、蔬菜、水果等多种食物;注意饮食清淡,少吃油炸、烧烤食物;不要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以免引起胃肠功能失调或其他疾病。

(四)不生吃淡水鱼,因为淡水鱼易感染肝吸虫等寄生虫,消费者如若生吃了含有肝吸虫囊蚴的鱼肉,则容易患肝吸虫病。当生食海水鱼时,应确保鱼肉新鲜,肠胃功能较弱的消费者应谨慎食用。

(五)冷藏或过夜的熟食、剩饭剩菜要妥善保存,再次食用前一定要确认食物未变质,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六)注意保存好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便于消费维权。

三、文旅场所餐饮服务主体责任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制度建设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严把餐饮加工制作关、严把餐饮具清洗消毒关、严把环境卫生控制关,保证提供的餐食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履行索票索证义务,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或无小作坊备案登记的酒水不得使用,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白酒,查验并索取票据。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杜绝来历不明的酒水进入聚餐场所。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相关规定,不得经营野生动物菜肴。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有关要求,严禁以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作菜肴。

(三)要严把野生菌的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及流程,严格执行用沸水先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提醒广大群众,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要立即到附近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要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同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予以保存,以备检验;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投诉,以便得到及时调查处理;在治疗急救病人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以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查处食物中毒事件。

特此通告。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23日

丽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的预警公告

随着雨季来临,各类食用野生菌将陆续上市,为防范和减少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丽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

一、广大群众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或霉变的野生菌。

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一定要炒熟煮透,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不食用剩余隔顿的野生菌;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所含某些成分会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从而引发中毒,所以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三、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农村集体聚餐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把好野生菌采购关,不得购买加工出售有毒和不熟悉的野生菌;严格执行沸水煮漂、炒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产生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时,要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立即前往附近医疗机构就诊;在等待救治过程中,应当迅速采取简易方式催吐,尽量保留中毒发生前食用的野生菌样品及呕吐排泄物,以备专业机构检验后供医疗救治参考。

六、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要在野生菌上市期间全力做好野生菌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各县(区)政府食安办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

八、各县(区)要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严禁农村集体聚餐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

九、各县(区)、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应急防范,及时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互通信息,加强协作和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丽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

上新城乡人民政府

关于预防野生菌中毒有关事项的通告

各位父老乡亲:

夏季是野生菌采摘上市的重要季节,更是误食野生菌中毒的高发季节。近年来,家庭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有效遏制野生食用菌中毒事件高发频发态势,防范和减少食用有毒野生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如下通告:

一、不随意采摘、出售、购买自己尚未食用过或根本就不认识的野生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幼小难于识别或过于老熟及已霉烂的野生菌,也不要采摘被污染土壤或有毒矿物上及桉树周围生长的菌类。

二、加工烹饪野生菌时,要认真挑选、清洗,不要凉拌生吃,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每次只加工和食用一种野生菌,避免种类不同的野生菌混炒产生有毒物质;食用野生菌时不宜饮酒,因为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其所含成分会与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引发中毒。

三、餐饮经营单位(户)要严把野生菌的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及流程,严格执行用沸水先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广大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就餐前应选择有经营资质的餐饮店,在服务员的指导下食用。

四、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农村集体聚餐、大型会议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烹饪食用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五、食用野生菌后短时间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拨打120 急救电话或到附近医院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哺乳期妇女出现上述症状,应暂停哺乳,以保护婴幼儿安全。

如来不及就医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可大量饮用温开水或者稀盐水,然后用汤勺柄、筷子等物品刺激喉部进行催吐,尽快排出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减少有毒物质的吸收,防止病情加重,同时尽快前往正规医疗机构救治。让患者饮用少量糖盐水,防止脱水导致休克。但对已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中灌水,防止窒息。尽量保留中毒发生前食用的野生菌样品,给专业机构检验后供医疗救治参考。

特此公告。

上新城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3日

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预防野生菌中毒有关事项的通告

石食安办通告〔2024〕2号

夏季是野生菌采摘上市的重要季节,更是误食野生菌中毒的高发季节。近几年来,家庭食用野生菌中毒死亡事件在石屏县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有效遏制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高发频发态势,防范和减少食用有毒野生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如下通告:

一、不随意采摘、出售、购买自己尚未食用过或根本就不认识的野生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幼小难于识别或过于老熟及已霉烂的野生菌,也不要采摘被污染土壤或有毒矿物上及桉树周围生长的菌类。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和社会上流传的鉴别有毒野生菌的方法。

二、加工烹饪野生菌时,要认真挑选、清洗,不要凉拌生吃、不要用急火快炒,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每次只加工和食用一种野生菌,避免种类不同的野生菌混炒产生有毒物质;食用野生菌时不宜饮酒,因为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其所含成分会与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引发中毒。

三、各餐饮经营单位(户)要严把野生菌的采购关和加工关。要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及流程,严格执行用沸水先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食品可追溯性,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广大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就餐前应选择有经营资质的餐饮店,在服务员的指导下食用。

四、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旅游团队餐饮服务场所、农村自办宴席、果蔬种植基地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烹饪食用野生菌类食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五、食用野生菌后短时间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热、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到附近医院就诊,必要时迅速送往石屏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治疗,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延误病情;哺乳期妇女出现上述症状,应暂停哺乳,以保护婴幼儿安全。

如来不及就医,应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可大量饮用温开水或者稀盐水,然后用汤勺柄、筷子等物品刺激咽喉部进行催吐,尽快排出体内未被吸收的残菌,减少有毒物质的吸收,防止病情加重,同时尽快前往正规医疗机构救治。让患者饮用少量的糖盐水,防止脱水导致休克。但对已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中灌水,防止窒息。

尽量保留中毒发生前食用的野生菌样品及呕吐物,给专业机构检验后供医疗救治参考。

六、县卫健部门要加大野生菌中毒预防控制与应急救治工作。加强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急救医生培训,加大农村医疗机构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基本药品、相关设备的投入力度,加强应急救治物资装备储备,使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具备快速、有序、准确、高效处置野生菌中毒的能力,使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在首诊收治中毒病人第一时间内,能控制住病情和症状,为进一步抢救病人赢得宝贵的时间。各级医疗机构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安排中毒病人转院至治疗条件较好的上级医院。

七、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健全完善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四方责任”,明确各地各部门监管、宣传、救治、信息报送等责任,落实应急防范措施。组织力量,加强督导检查,查找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处理各类食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案件。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食品安全信息,加强协作,切实增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处置能力。

八、各乡镇政府、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预防误食野生菌中毒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广泛向社会特别是进一步加大对乡镇、农村、学校宣传正确食用野生菌的常识和鉴别野生菌的知识。宣传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开展至村民小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农村露天电影等宣传媒体和广泛在乡村张贴宣传画册、公告形式,提高广大群众识别有毒野生菌及食用野生菌中毒后采取相应的自救措施能力,务必使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宣传教育要重点突出以下内容:野生菌中毒的严重危害,家庭食用野生菌的注意事项,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前往就诊,家庭食用野生菌中毒后可以采取的急救措施。

九、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监管力度,发挥村委会、村小组的作用,禁止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加工食用野生菌,防止食用有毒野生菌造成人员死亡事件的发生。

十、各地要高度重视野生菌中毒事件信息上报工作,在发生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后,第一时间采取有力救治措施,并向当地政府和县政府食品安全办上报事件信息。

特此通告

2024年4月23日

屏边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预防野生菌中毒有关事项的通告

夏季是屏边县野生菌采摘上市的重要季节,更是误食野生菌中毒的高发季节。近几年来,家庭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在屏边县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有效遏制野生食用菌中毒事件高发频发态势,防范和减少食用有毒野生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如下通告:

一、不随意采摘、出售、购买自己尚未食用过或根本就不认识的野生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幼小难于识别或过于老熟及已霉烂的野生菌,也不要采摘被污染土壤或有毒矿物上及桉树周围生长的菌类。

二、加工烹饪野生菌时,要认真挑选、清洗,不要凉拌生吃,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每次只加工和食用一种野生菌,避免种类不同的野生菌混炒产生有毒物质;食用野生菌时不宜饮酒,因为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其所含成分会与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引发中毒。

三、餐饮经营单位(户)要严把野生菌的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及流程,严格执行用沸水先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广大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就餐前应选择有经营资质的餐饮店,在服务员的指导下食用。

四、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农村集体聚餐、大型会议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烹饪食用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五、食用野生菌后短时间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拨打120 急救电话或到附近县级医院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哺乳期妇女出现上述症状,应暂停哺乳,以保护婴幼儿安全。

如来不及就医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可大量饮用温开水或者稀盐水,然后用汤勺柄、筷子等物品刺激喉部进行催吐,尽快排出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减少有毒物质的吸收,防止病情加重,同时尽快前往正规医疗机构救治。让患者饮用少量糖盐水,防止脱水导致休克。但对已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中灌水,防止窒息。

尽量保留中毒发生前食用的野生菌样品,给专业机构检验后供医疗救治参考。

六、卫健部门要加大食用野生菌中毒预防控制与应急救治工作。加强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急救医生培训,加大农村医疗机构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基本药品、相关设备的投入力度,加强应急救治物资装备储备,使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具备快速、有序、准确、高效处置食用野生菌中毒的能力,使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在首诊收治中毒病人第一时间内,能控制住病情和症状,为进一步抢救病人赢得宝贵的时间。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安排中毒病人转院至治疗条件较好的上级医院。

七、各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要健全完善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各地各部门监管、宣传、救治、信息报送等责任。组织力量,加强督导检查,查找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处理各类食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案件。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食品安全信息,加强协作,切实增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处置能力。

八、各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预防误食野生菌中毒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广泛向社会,特别是进一步加大对乡镇、农村、学校宣传正确食用野生菌的常识和鉴别野生菌的知识。宣传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开展至村民小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农村露天电影等宣传媒体和广泛在乡村张贴宣传画册、公告形式,提高广大群众识别有毒野生菌及食用野生菌中毒后采取相应的自救措施能力,务必使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宣传教育要重点突出以下内容:野生食用菌中毒的严重危害,家庭食用野生菌的注意事项,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前往就诊,家庭食用野生菌中毒后可以采取的急救措施。

九、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监管力度,发挥村委会的作用,禁止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加工食用野生菌,防止食用有毒野生菌造成人员死亡事件的发生。

十、各地应高度重视野生菌中毒事件信息上报工作,在发生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后,在第一时间采取救治措施的同时,应把事件信息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及上级政府食安办。

特此通告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

云南有哪些有毒野生菌?

全国已知有毒野生菌500余种,云南就有200余种,其中20余种剧毒。为了让大家避免误食有毒野生菌,昆明地铁上贴满了“毒野生菌科普”。

2022年,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和云南省真菌多样性与绿色发展重点实验室联合对云南常见毒菌挂图进行了更新。

菌类虽美味!

但是生命诚可贵!

再次提醒大家

一定要对可疑毒菌做到

不采摘、不收购、不加工、不食用!

来源/云南新闻网、云南发布、云南网等

总编/杨锐编/张云龙值班编辑/孔德云编排/李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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