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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无锡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无锡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无锡中院副院长杨志钢、知产法庭庭长陆超出席发布会,中院宣传处处长李思红主持。江苏法治报、江苏经济报、无锡日报、阿福聊斋和网易新闻等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2023年,无锡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科技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转型提能,全面优化法庭运行与发展路径,依法支撑服务高水平科技创新,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打造知识产权高效能治理引领地

2023年,无锡两级法院新收各类知产案件2580件,审结2531件,结收案比98.1%,较同期增长了2个百分点。其中,无锡中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430件,审结438件,结收案比为101.86%。新收知产民事案件中,专利案件171件,著作权案件169件,商标权案件39件,竞争及垄断案件25件,知产合同类案件21件。技术类案件209件,占比48.60%,较去年增长30.29个百分点。审结的案件调撤率64.43%,位列全省中院前三,平均审理天数74.95天,比同期缩短2.97天。

创新“4+N”技术调查官运行模式,制定技术调查、技术咨询方面的管理规定,推动和规范技术事实查明工作,全年技术调查官共在39个案件中协助法官证据保全、现场勘验、开庭审理及提供技术咨询意见,其专业性得到了当事人一致认可,技术类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也由制度建立前的153.20天缩短至75.04天,实现了真正的质效双提升。

二、落实“最严格保护”司法政策,打造知识产权高质量保护示范地

秉持加大侵权赔偿力度的司法理念,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审理了涉医疗器械、环保产品、中药等发明专利案件,涉新百伦、西门子、泸州老窖等知名商标案件,涉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作品、“NX”工业软件等著作权案件,涉干扰搜索引擎排名等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作出判赔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案件17件,最高判赔额1500万元。依法从严惩治侵权假冒,用足用好惩罚性赔偿,全年全市适用惩罚性赔偿及参考惩罚性因素的案件11件。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审结7件侵害商业秘密案件。加强公检法在商业秘密刑事保护方面的程序衔接,助力无锡地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工作思路,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

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工程建设,加强与产学研用各领域沟通交流。选任知产律师及专利代理师成立“知纷智调”调解工作站,调处技术类知识产权纠纷。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法庭“龙头”作用,每季度发布互联互通工作专刊,协同相关单位建立湖湾知识产权院所保护联盟、电动车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举办知识产权法蠡湖论坛,召开“法护茶香”司法座谈会,助力茶产业振兴,推动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大格局。

与此同时,加大对芯片、物联网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出台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保障半导体产业发展意见,助力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芯”地标。服务数字经济发展,审结涉数字经济发展案件159件。总结归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典型问题,向无锡上市公司协会发出司法建议并听取意见和需求,助力企业软件合规管理。为太湖企业家书院、医疗器械企业定制个性化讲座,提升企业知产战略意识。

充分利用既有“1+5+5”知识产权保护布局,在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公开审理涉及驻园区企业的著作权纠纷案件,增强驻园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能力。各地因地制宜重点保护本地特色产业,宜兴法院出台《司法服务保障陶瓷产业实施意见》,惠山法院在阳山镇水蜜桃地理标志保护基地举办案例发布会。

四、加强知识产权领域涉外法治建设,打造纠纷解决优选地

对国内外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给予同等保护,敢于瞄准国际前沿和先进规则,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2023年妥善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11件。在涉新加坡“小CK”商标侵权案中,认定被告不当获得与“小CK”商标相似的商标注册并借以实施侵权行为,判决其承担4倍惩罚性赔偿330万元;在涉德国“盖米”商标及不正当竞争一案中,判令被告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及禁用“盖米”企业名称外,还首次以权利人许可使用费确定赔偿数额,判令被告全额承担100万元的诉请赔偿额,赢得了境外当事人对无锡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的赞誉,为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一流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来源:无锡知产法庭

编辑:赵伟

审核:李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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