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概况】

2024年4月1日,八里铺镇上街村村民赵某反映邻居周某在铺地膜时,将双方耕地的分界地埂随意挖平,侵占了赵某家的耕地,并且将赵某围圈在自家耕地内的坟地地埂也挖平,于是赵某请求村调委会调解其与周

某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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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过程】

在接收到该矛盾纠纷后,村调委会调解员立即实地走访察看,经现场了解得知,在耕种时,赵某发现周某私自将两家的耕地分界地埂铲平,认为周某侵占了自家的土地,导致自家耕地面积减少,与周某理论,周某却坚称面积的大小与自己无关,这块地是从村长手里面接过来的,赵某理应去找村长说理。经调解员多次调解,都没有成功。于是提出重新丈量耕地,周某

情绪比较激动,说什么也不同意丈量耕地。

村调委会为妥善解决这起土地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将该矛盾上报镇综治中心,镇综治中心通过对该矛盾分析研判,考虑到周某情绪较为激动,决定联合镇司法所、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再次对周某和赵某进行调解。起初周某情绪比较激动,认为自己按照最初从村长手里接过来的样子接着耕种,其他所有的事情与自己毫无干系,赵某就是在针对他。眼见现场气氛十分紧张,调解工作人员立即对周某情绪进行安抚,以避免时态进一步升级。待双方情绪稍微平复后,调解工作人员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耐心的讲解土地法规、邻里和谐之道,慢慢周某情绪有所缓和,开始向调解工作人员细说赵某的种种不是,调解工作人员见状立马转换思路开始与周某拉家常,聊天中才知周某是怕儿子不同意,所以一直比较抗拒重新丈量。调解工作人员随即打通了周某儿子的电话,一翻说明后,周某儿子同意了重新丈量,见儿子同意了,周某思想也有所松动。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镇综治中心组织村调委会、司法所和派出所工作人员将持续做好赵某、周某两家重新丈量耕地面积具体工作。至此,该起因邻里土地界限引发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调解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邻居之间关系亲密,双方享有相邻权的同时,也有团结互助、互相忍让、互相方便等义务。最终,在调解工作人员不懈努力、耐心调解下,赵某与周某

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周某同意重新丈量耕地面积,并根据丈量的结果重新确定分界地埂的位置,双方摒弃前嫌,当场握手言

和,表示就此事不再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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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点评】

本案的难点在于当事人一方思想固执,且难以沟通。在进行了多次调解后,调解员才了解到周某的心结所在。只有做通周某及其儿子的思想工作,才是调解纠纷的关键。于是,调解员灵活选择调解方式,转变调解思路,与周某儿子沟通协调,同时积极向周某及其儿子讲解法律法规,纠正周某固执的思想,向其传播科学的相邻知识,最终让周某思想转变,并作出了让

步,使得纠纷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