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个月,医疗圈里几乎没有人不知道这场DRG/DIP改革的大讨论。

在这场大讨论前,业界对DRG/DIP的发声多来自医院,医保部门只做事、不发声。

但半月前,国家医保局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公开表示,国家医保部门从未出台过“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到达一定标准必须要转院”等限制性规定。与此同时,接连数日在官方公众号上刊发文章,核心直指“DRG导致医院亏损的锅,我们不背”。

“住院15天被医生要求出院”这一具体细节,被患者们提出,被医保部门放大,成为这场辩论的焦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医保居庙堂之上,从顶层设计指出,DRG/DIP改革不是为了让医院亏损;医院处江湖之下,从自身体验中领悟到,“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的悲凉。

双方各有委屈。医保部门急于向患者强调,医保从未限制患者住院天数,而且在医保资金趋紧的大势下,不改革是万万不能的;医疗机构也陷入不能指摘医保,坏人只能自己来当的牢骚中。

上周,为广泛听取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对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的意见建议,国家医保局连开五场座谈会,和医院面对面交流。期间,国家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章轲出席会议,多位知名院长参与其中,规格颇高。

作为补益,《健闻咨询》采访了多位一线医生,我们想知道这些最贴近临床的医生,身处政策执行的基层位置、与患者接触的第一线,他们的顾虑、担忧和考量是什么?

以下是四位医生的自述。

把病治好,“圆滑”应对医保

  • 张成,国内顶尖三甲医院的骨科医生,医院在去年实行了DRG改革

从我的角度讲,如果没有DRG改革,我会尽量满足患者的治疗需求,够标准出院了,再让患者出院。

但在DRG下,我们虽然不在乎患者住院有没有超过15天,却会考虑医保支付标准能不能覆盖患者住院的所有费用。如果患者住院还没到15天,费用就超支了,我们也可能会让他早点出院。当然,让患者出院的前提是病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只需要康复就好。

医生的收入和患者医疗花费是否超支是挂钩的。如果患者住院天数长,医疗花费多,难免会超过DRG病组支付标准,超支的部分要从医生收入中扣除。当然,结余的部分也会有奖励,盈亏可以抵消,每月一结。

在临床,我们和患者沟通时,也不能直接把矛盾引到医保上,只能通过一些“圆滑”的方式把病治好,同时又把DRG应付过去。

如果一个病人在治疗期间突发脑梗,或者在ICU转了一圈又回来,治疗费用势必会超,我们怎么办?只能号召他去二级医院进行康复,有这个过程就可以不走DRG。(当然,这么做的前提是治疗已经结束,患者确实需要康复,因为医保病组费用超支,强行让患者出院,我们基本不会这么做。)还有一些患者,病情实在太过严重,根本出不了院,那么住院超过60天,这个患者也就不走DRG。

现在,我们患者基本都会在7天内出院。

除了医保费用的限制,科室里也有“平均住院日”的考核,这是医院对床位周转率的追求。

这一两年间,全院的平均住院日下降了一两日,但我们仍然达不到医院的要求。

我觉得平均住院日不可能一直在减少,这种要求不太健康。人类的新陈代谢水平决定了养好伤口就需要一定时间。我们收一些病情较轻的患者,之前可能慢慢治疗,现在两三天就出院;但那种做完手术需要躺四五天才能起床的病人,还是需要那么久的住院时长,不可能再压缩了。

我们医院采取主诊医师负责制,治疗组收治的患者总是有亏有盈,盈亏可以相互抵消,以自然月为结算。无论盈亏,医院和治疗组会共同分担,但结余时,医院分走得多;亏损时,医院承担得少。

这样一来,医生只能压缩治疗时间、控制药耗成本、想办法合理地把患者入组到DRG费用较多的病组。虽然长久如此,也许会导致DRG病组的支付标准下调(也就是病组变得更便宜),未来医生的DRG结余奖金缩水。但医生通常管不了那么多,大家都挣现在的结余奖金,不管以后还有没有。

不过说实话,DRG对外科还相对友好一些,一旦动手术,DRG给的额度很高。我们能做的手术,DRG病组支付标准分三档:5万、11万、14万,基本上只要不出现大的并发症,我们很少会超支。月度结算时,也少有亏损需要医生来承担。但我听说一些内科或ICU亏损严重,病组标准低、住院时间长,他们的矛盾可能更尖锐。

平均住院日,不努力降不下去

  • 李明,某三甲医院普外科医生,其所在医院尚未严格落实DRG改革

在我们医院,DRG还没完全落实,目前给患者看病暂时还不用考虑医保限额的问题。所以,我们也暂时不会因为医保超支赶患者出院。

但是,对于一些住院时间超长的患者,比如住院超过30天的,我们一般会请患者先出院、再入院,因为住这么长时间,实在是太影响科室的平均住院日了。大部分患者也会配合,这种操作对患者基本没什么影响。

对于平均住院日这个指标,医院对我们科室的要求是9天左右。

这一数字下降得非常快,去年的要求还是10天,当时想完成都非常困难,现在我们科室应该达不到9天。我们的患者大部分都需要一周多才能出院,为了拉低平均住院日,我们经常需要多收一些能快速出院的、小手术的患者。

但要知道,缩短患者住院时长,并不是我们一个科室能决定的。患者住院后需要检查,之后才能进行手术。医院辅助科室效率很低,术前检查经常要等3、4天,等做上手术已经是第4天、第5天。这还不涉及复杂的检查,如果做增强CT或者心脏造影,术前准备都要接近一周时间。

有一次,我周六收治了一名患者,当天没办法做检查,CT和彩超排到第2天和第3天,时间一下子就耽误了。甚至有的患者已经出院3、4天,影像报告才出来,为了不耽误进度,我们医生只能自己看片子,自己下判断。

如果辅助科室效率提高,平均住院日肯定会有所减少。

虽然还没正式执行DRG,但现在医院每个月会按照DRG的方式把科室的盈亏情况计算出来,发给科室。目前我们科室每个月的账面亏损在10万元左右,相比之下,科室每个月的全部流水(包括门诊、外地自费患者等)平均不到200万元。

科室主任每个月也会在科室例会中强调控费,甚至会说一些重话,但是盈亏情况没有和个人绩效挂钩,所以这种强调效果不好,大家还是各按各的节奏看病。医保局应该也没有完全按照DRG的方式和医院结算,否则医院肯定也会将盈亏和我们的收入挂钩。

至于未来完全落实DRG后怎么办,到时候再说。

ICU,有时病人转不出去

  • 王威,某二甲医院ICU科室主任,其所在的医院在去年实行了DIP改革

我没遇到过“只能住院15天”的情况,但我个人感觉“没有哪个科室愿意接收ICU转出去的病人”。

本质上,这两件事是一个逻辑。按照规定,从哪个科室转入ICU的病人,好转后仍要转回哪个科室。但如果哪个科室接收了从ICU转出的病人,就要负担该病例的亏损,ICU的大包袱就转给它了。一些病人转不出去,我们也没法硬转,留在ICU里,治好出院。

我个人感觉,在DRG/DIP下,ICU的亏损,在全国是普遍的。ICU的病人,很多花费都会超过病组支付标准。比如一个多脏器功能衰竭,病组支付标准为6万多元,但这些钱治疗是肯定不够的。这就导致,我们医院把ICU当成政策性亏损科室,危重、容易超支的病人都被送到ICU。今年,我们亏了30多万元,医院还在咬牙承担。

ICU代表着一家医院的救治能力水平,如果取消ICU,很多重症病人,医院就不敢收治了。有一些检查也只有ICU会用到,我们也在养活着辅助科室。我们院长讲,综合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ICU的亏损就不一定是亏损。

从科室的角度来讲,我们肯定是全力以赴,以救治生命为前提,不会因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而推诿病人或强迫病人出院。

但我听说有的医院,相互转住院患者。

情况一般是这样:病人病情严重出不了院,又不能让他回家,强行让患者出院,不人道,容易出医疗风险,也很容易招致投诉。熟悉的医院就互相转,你收我的,我收你的,反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医保确实需要控费,但不能完全按照这种支付方式改革,针对特殊病例,需要政策支持,问题是现在往往一刀切。而且,医保确实没有公开说要控制费用,但很多内控要求,传递到医生身上,就是要这么执行,坏人都是由医疗机构来担。

之前,卫健委会考察医院的平均住院日,但现在这种考察已经没有了意义。

现在,卫健委强调的是,加强围手术期的评估,要注意医疗安全,不能为了省钱导致医疗纠纷。

提效,才有省钱的可能

  • 赵雷,某三级医院肾内科医生,其所在的医院在去年实行了DRG改革

DRG改变了医生的行为方式,让我们不得不加快床位的周转速度。

“大检查”的情况肯定是再也没有了,现在只做必要的检查,符合手术指征,就赶紧做手术。

比如之前,我们对需要透析的患者,经常先行颈内静脉临时置管,进行几次透析,患者情况良好后,我们再进行动静脉造瘘术,供患者长期透析。大部分肾病患者身体各方面都有一些问题,这么操作比较安全。

但现在我们就不能这么做了,临时置管我们已经不做了。我们科室比较成熟,只要患者不到完全心衰的程度,不到要一直坐着躺不下去的情况,我们就会到通路室对患者行长期置管,然后给患者透析。

之前,为了防止出血等情况,我们一般会等到第2天再给患者透析,现在我们要当天就给患者透析,透析一两次之后,患者症状改善,就让患者赶紧出院。

这样下来,我们科室的平均住院日从11天多,缩短到了7天多。我们不得不这样提高效率,加快周转,否则就亏损了。当然,也不能太快,否则变成低倍率病例,也会亏损。

这样操作一年多下来,我们科室略有盈余,大约有5%的盈余。

此外,我们还有许多措施,都是为了在DRG病组里省钱。比如辅助用药一律停掉、耗材也要注意节省、糖尿病足患者常用的液体敷料也全部砍掉,用回原始的纱布。这样下来,大约五六成病例可以盈利,但每个月总会有几个病人亏损,不可能全部盈利。

DRG下,患者住院也要更麻烦一些。如果在住院时发现了另一种疾病,只能出院再入院,体验感一定不好。之前,可以直接转科过去,按项目付费,但现在一次住院治疗两种病,却只能入一个病组,肯定要超支。

接受的科室要承担治疗两种病导致的亏损,不会有科室愿意接收“住一次院、治两种病”的患者。

(应受访者要求,4位医生均为化名。)

文 / 宋昕泽

责编/李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