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样,你也得让老百姓把地种上吧!”

这位老实的农民面对记者,说出了这样一句话,听到了很多心酸和无奈!对于农民而言,春耕的意义大于天,若是错过,这一年就废了!也难怪农民大叔会说这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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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农民在自家土地上耕地,这不是天经地义吗?怎么就被阻拦了,声称不给钱就不让种!这不知情的,还以为遇到古代的“地主”了!

干部拦春耕

近日,开鲁县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春耕受阻事件。据报道,当地农户在准备春耕时遭到村干部的阻拦,并遭到扣车的威胁。事件迅速在社交媒体上引发关注,成为热搜话题。

事件的起因是几位农民承包了4000多亩的荒地,合同期限为30年,目前还有10年到期。这些土地在过去20年里经过承包者的辛勤整治,已经由荒芜的土地变成了肥沃的良田。

然而,在春耕之际,村干部却要求承包土地的农民每亩地增加200元的承包费,导致承包成本剧增100多万。

这对于已经投入了一两百万元的农民来说,无疑是沉重的经济负担。

农户们认为这一要求不合理,拒绝缴纳额外的承包费。然而,村干部却采取了强硬的态度,不仅阻挠农户的春耕作业,还威胁要扣留农用车。

更令人震惊的是,当地镇党委副书记也亲自下场,组织公安和综合执法部门联合行动,对农户进行威逼利诱。甚至派遣人员全天候24小时严密监视,禁止农民进行任何形式的农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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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困境,农民们积极寻求解决之道,然而村委会却以强硬的姿态回应,声称“必缴纳费用,即使拨打110报警无济于事

更令人震惊的是,村委会副主任甚至放出狂言,他可以召集200名人员进行阻挡。这种行为,简直堪比黑帮头目,令人瞠目结舌!

面对记者的询问,副书记更是理直气壮的说:我也不懂法,别跟我说!

值得注意的是,这起事件并非孤立案例。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基层权力滥用、侵犯农民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

一些基层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以各种名义向农民收取额外费用,甚至强行侵占农民土地。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基层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一块曾经无人问津的荒地上,几位农民默默耕耘了二十年。这片土地,曾经的凹凸不平、盐碱荒芜,如今已是成熟的耕田。农民们付出了无数的汗水和心血,才换来了这片土地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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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村干部突然要求增加承包费,这个要求让农民们感到愤怒和不解。

一方面,人们对村干部和镇党委副书记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认为他们滥用职权、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有人对农户的坚持表示支持,认为他们通过自己的辛勤努力改善了土地状况,应该得到相应的回报。

事件中的几个关键人物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村主任和镇党委副书记作为公职人员,本应以身作则、遵守法律法规,然而他们的行为却严重违背了这一原则。他们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也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秩序。

调查结果公布

面对气势汹汹的舆论压力,官方的行动很迅速,上午才介入,下午就已经调查清楚了!并发布了调查结果,可是这内容却有点差强人意,让人感觉“避重就轻”!

通报的内容很长,大概说了3个主要的问题:

1、临时交钱的问题!增补承包费是收取的有偿使用费,试点“国土三调”,就是收费是有根据的,不是胡乱收费!

2、阻拦不让种地!新增耕地大户不愿意给钱,已经交了的不服!群众同意诉讼主张权益!这里让人看不懂,按照这个通报,就是农户之间的矛盾,他们自己阻拦自己!

虽然进行了调解,但还是没有结果,最后还是需要打官司来解决!

3、干部态度蛮横!“不懂法”、“打110也没用”、“整200人来阻挡”这些话听在我们耳中,异常的刺耳!副书记被免职警告、村书记和副主任被警告!

其他违纪行为正在调查!副书记估计现在是悔不当初吧,看到副书记被免职,另外2人虽然暂时只是警告,可还在继续调查,难保不会查出其他问题,此时估计心头非常的慌!

律师发声痛批

针对这个问题,记者问了专业人士,法学博士何文杰表示,应该村委会承担责任,这些地原本是荒地,荒地并不是自己变好的。

除此之外,另一位律师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和何文杰的观点类似。并对干部提出的民法典,予以了有力回击!在承包时可以预见这种事情,属于一种商业风险,而干部说的“情势变更”,可以解除合同的说法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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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干部直接干预土地承包,属于严重违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二十五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所以综上所述,3个干部现在只是免职和警告,若进一步调查,可能会有更严重的问题!

网友热议

看到此事,还有人认为加钱没问题!

“承包的时候,多少钱一亩,要是5块钱一亩,20年过去了,还不应该上涨?”

其实,这个说法太片面,我举个例子,你当年买的房子,现在降价了,开发商补偿你钱了吗?涨价的时候,你把涨价的钱补交了吗?

“我们是老百姓,看到这样的新闻首先就给自己站了队,你没遇见过这样的事情,原来村里土地管理很松,村委会随便卖(租)地卖院子卖坑,低价卖,低价租,一租就是几十年,村干部的任期很短,一租几十年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当时租地的人一般都是人多势众(或者…),现如今村级资产也都纳入管理了,不合理的合同怎么处理呢?”

“镇委副书记应该撤职,而不是免职。象这样的人,不管在哪个岗位当领导,都不会很好地为民服务,避免此免彼用重新当领导。”

“我就想问下,原先是盐碱地,基本上寸草不生,所以租的便宜,完事人家承包户各种投资成千上万一亩地,使盐碱地变成了种庄稼的耕地,这怎么一看到人家把地变好了,就要收取人家的是新增耕地使用费,这真是nb 人家整好了,完事你们坐享其成。其实到32年人家到期,这块好地不就是你们村集体的的了嘛,白赚了好地再出租签合同就按照正常耕地合同承包合同呀。。真是会摘桃子”

“新增的地怎么来的。是农民二十年的辛苦拼出来的。刚刚有点收入,就增承包费,三十年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了吗?试点就可以破坏契约精神吗?这份通报闭重就轻。意思是收钱没错。只是态度不好。从实际情况看,县委是有责任的。”

“这个处结果恐怕很难服众吧。就像是别人租的是毛坯房,后来人家自己装修了,还没到期你就涨价了,按装修的价格租,这不是耍流氓吗?”

农民是国家的根基,他们的权益保护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发展。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反思,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结语

众所周知,“春耕大于天”,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口号,更是关乎国家粮食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我们必须认识到,农民的辛勤劳动对于保障国家粮食供应至关重要。

如果他们的春耕受到阻碍,那么将直接影响到我们的餐桌上的食物来源,进而威胁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强烈谴责任何形式的干扰或阻止农民春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