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某日夜间,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发现九峰东路路灯出现故障,现场开展排查后发现,路灯周边的地面被挖开,地下电缆线早已不翼而飞,经查看监控视频,在蒙蒙黑夜中,竟是几道偷偷摸摸的身影开挖路面、盗走电缆线,搭乘事先备好的车辆消失在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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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开展夜间照明设施巡查检查

后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查明,羊某、乔某、李某、苏某经事先预谋、踩点,驾驶车辆到达彭州市九峰东路二段,将安装在该路段地下的路灯电缆线盗走,后将电缆卖给预先联系好的买家魏某,魏某在明知该电缆线系盗窃所得的情况下,依然进行了收购、变卖。

近期,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乔某、羊某、李某、苏某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九个月、九个月、七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魏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对现场进行查看

在同年另一起类似案件中,邓某、伍某在彭州市致和街道万都城路段乘人不备之际,将电缆线盗走;近期,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邓某、伍某犯盗窃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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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更换缆线、恢复路灯照明功能

法律科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主办: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