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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可偏偏有人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把“肆无忌惮、屡教不改”八个字

演绎的淋漓尽致

次次心存侥幸

回回被抓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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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8日13时许,婺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清华中队民警在辖区鄣村路口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离检查点不远处一辆轻便二轮摩托车突然调头,民警随即上前将其拦截,闻到驾驶人俞某身上散发着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俞某竟然在2018年3月、2020年10月两次因酒驾被查处过,没想到其仍不知悔改,第三次酒驾又被查获。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人俞某无证驾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严厉处罚。

公安交警提醒

“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不分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酒驾成本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5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五一假期临近

亲朋好友聚会聚餐频繁

无论何时、何地

切勿心存侥幸

切忌酒后驾车

莫要以身来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