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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孝感市教育局发布最新公告事关教育减负专项行动

详情如下

孝感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教育减负专项行动的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教育减负专项行动方案》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负担,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孝感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孝感市教育减负专项行动。现将教育减负专项行动内容公告如下。

一、教育减负专项行动内容

(一)义务教育阶段过重作业负担问题。一是严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探索“作业熔断机制”,保障经过努力仍无法完成书面作业的学生能按时休息。推广实行“无作业日”。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二是规范引导家长合理参与。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多形式开展家校共育、家校互动,引导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与教师沟通孩子学习、生活和身心状况,督促学生回家后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各地各学校不得向家长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下载 APP、关注公众号、使用小程序以及各类“点赞”“打卡”“评比”等指令性任务。三是建立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各地教研部门要指导作业布置。义务教育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细则,建立健全作业总量审核监管、校内公示制度、质量定期评价制度,加强年级组、学科组作业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重点整治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等问题。

(二)义务教育阶段过重考试压力问题。一是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初中毕业年级可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名义变相组织考试。二是加强考试命题管理。加大教研部门对教师命题培训力度,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正常教学进度。命题要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三是规范考试结果运用。除中考等明确以原始分数呈现考试成绩的考试之外,其余考试一律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完善学习过程评价和考试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科学全面评价学生。重点整治违反次数规定组织考试、违规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考试、以考试结果分班或排座、将期中期末考试或模拟考试成绩与升学挂钩等问题。

(三)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一是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各地各学校定期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恪守师德底线,加强师德管理。寒暑假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印发典型案例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责任,对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问题进行排查,加强日常监督和常态检查。三是严查违纪违规行为。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零容忍”,做到举报一件、调查一件,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违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对履责不力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四)教育违规收费问题。一是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各地各学校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捆绑收费。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严禁在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中获取差价行为。二是严格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组织专题培训,学习相关收费政策;统一辖区内学校收费公示模板,在学校醒目位置常年公示,在学生入学通知书上注明;严禁在收费公示之外自立名目、越权、超标准收费。三是严格落实收费信息发布制度各地各学校在收费实行前,应事先向家长发布收费信息或书面征求家长意见,收费信息应与收费公示栏内容相符。县域范围内统一发布的收费信息,应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学校范围内统一发布的收费信息,应经分管校长审核后报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发布的收费信息应加盖单位公章。严禁班主任、家委会等擅自在家长群中发布收费信息。

二、教育减负专项行动时间及监督电话

教育减负专项工作于3月底启动,4月底,6月底,9月底前完成3轮自查自纠工作,10月底完成集中治理工作,11月底前巩固提升,建立长效机制。

市教育局广泛征求社会及家长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线索。

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如下:

投诉举报电话:0712-2327166,2327407。

投诉举报邮箱:xgsjyjjjk@163.com。

附件:教育减负“十条规范”

孝感市教育局

2024年4月8日

附件:

教育减负“十条规范”

1.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和难度。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不得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作业难度要符合国家课程标准要求。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2.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不得向家长推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下载APP、关注公众号、使用小程序以及各类“点赞”“打卡”“评比”等指令性任务。

3.义务教育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或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考试。结合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进行考试命题,不出偏题、怪题。

4.义务教育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不得将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与升学挂钩。

5.开齐开足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教育以及心理健康、生命安全等课时。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

6.学校要保障学生每天校内一小时体育锻炼和充足的课间活动,不得以“确保学生安全”等为理由限制学生必要的体育锻炼和课间活动。

7.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

8.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不得私下组织学生开展有偿辅导或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不得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为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9.严禁学校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10.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来源:孝感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