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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

近年来,泉州法院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加大执行力度,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打出了执行“组合拳”“连环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为群众解忧,为优化泉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应有贡献。即日起,泉州中院微信公众号推出“泉法执行亮点展播”专栏,全面展现泉州各法院执行工作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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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书一函” 执行机制 善意文明创优营商环境 | 泉法执行亮点展播

民营经济已成为福建经济的特色所在、活力所在、优势所在。面对新形势下的执行工作,泉港法院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通过“两书一函”执行机制,从失信警示、和解建议、守信激励三个方面落实服务营商环境,在执行过程中有效发挥司法对中小微企业的挽救功能,最大限度降低执行措施对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为企业纾困解难。

“两书一函”执行机制推出以来,泉港法院共发出《执行和解建议书》、《失信警示函》、《主动履行证明书》115份,促进53起涉企执行案件得到解决,执行到位金额1723.3万元,取得了显著成效,该机制获评泉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最具获得感”十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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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官的组织协调下,我们已经拿到第一笔10万元的租赁款。对方是我们公司多年的合作伙伴,我们也不想给对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很感谢法官为我们协调好这个案件。”

“本来想‘破罐子破摔’放弃了……感谢法官!现在公司征信也未受到影响,且恢复正常经营运行,我们一定会按照和解协议支付尚欠款项。”

近日,在泉港法院执行和解中心内,两家公司负责人共同向执行法官表达感谢并握手言和。而几天前,双方因36万元建设设备租赁款的支付问题而产生纠纷,被执行企业云南某建设公司因涉诉执行案件面临经营危机,申请执行企业泉州某工程机械公司因对方未履行而无法及时收回款项。执行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矛盾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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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案施策

制作《执行和解建议书》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企业云南某建设公司以往信用较好,目前仅此一件被执行案件,经调查了解,得知该公司因在外工程款未能及时回笼,无力依约支付设备租赁款项。同时了解到被执行企业与多家公司签订工程合同,仍在正常经营,若采取冻结账户,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也不利于申请执行企业实现胜诉权益,且被执行企业也有积极履行的意愿。为了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影响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执行法官在被执行企业的经营形势和履行能力的可行性上进行分析,制作了《执行和解建议书》。

能动执行

帮企业算好“成本帐”

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带着《执行和解建议书》来到申请执行企业泉州某工程机械公司开展走访和沟通工作。根据《执行和解建议书》,执行法官向申请执行企业负责人分析被执行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现有偿债能力,被执行企业并非不肯履行,而是短期内无法一次性付清租赁款项,如果机械地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陷入更大的经营困境,且执行效果不佳。如果能达成执行和解,一方面能保证对方企业正常经营,一方面能更快拿到租赁款项。认真听取了执行法官的利害分析后,申请执行企业表示愿意与被执行企业进行协商,如果被执行企业能按时分期履行,暂时不对其采取执行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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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企纾困

悉心调解促进“双赢”

执行工作出现转机,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现场沟通和电话联系耐心进行释法明理。“你们公司若有意和解,须拿出诚意,先履行一部分,履行宽限条件我们会找申请执行企业进一步沟通。”经过执行法官一再沟通,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第一笔款项10万元当天到位,剩余款项分5个月履行,和解期间暂不对被执行企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至此,申请执行企业及时拿到了10万元的租赁款项,被执行企业也由此获得“喘息”和发展的机会。

下一步

泉港法院将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秉持善意文明执行,适应新形势不断推出涉企执行创新举措,寻找涉企执行“最优解”,充分发挥司法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作用,助力民营经济的“广袤森林”更加郁郁葱葱、生机勃勃。

来源:泉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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