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城区人民法院以独任审判的形式(由一名审判员单独对案件审判),审理终结一起刑事案件。

本案的涉案人沙某辉(男,53岁),系德州润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3年12月23日被逮捕。

经审理查明,2021年4月以来,沙某辉负责德城区天勤高科公寓小区物业管理期间,向小区居民谎称已与热力公司谈妥暖气改造项目,收取业主暖气改造费后,隐瞒其无法改造暖气项目的真相,并将部分钱款用于偿还自己债务,共造成小区12名业主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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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中涉及业主刘某14980元、刘某27200元、刘某平7200元、姜某文3042.7元、闫某真7880元、贾某林7200元、周某国10700元、尚某娟2587元、尚某俊4980元、付某兰4750元、薛某杰7200元、刘某杰2980元经济损失上述12名被害人被骗金额共计70699.7元,且无法追回。

沙某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根据沙某辉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沙某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二、责令沙某辉退赔被害人刘某1人民币4980元、刘某2人民币7200元、刘某平人民币7200元、姜某文人民币3042.7元、闫某真人民币7880元、贾某林人民币7200元、周某国人民币10700元、尚某娟人民币2587元、尚某俊人民币4980元、付某兰人民币4750元、薛某杰人民币7200元、刘某杰人民币2980元,共计人民币70699.7元。

启信宝显示,德州润辉物业,当前处于限制高消费状态,申请人为山东筑众装备式建筑公司以及某个人,自2022年起,所欠款项被两地法院纳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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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该物业在2023年期间,还在服务德城区运河街道长宏小区,但根据前不久发布的一季度通报,该物业已经退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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