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振忠率调研组来我区就《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市区领导王义朴、苏振华、潘清、陈永财陪同调研。市司法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刘志强,矫正科科长石海洋;张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田茂水,党组成员、副局长董勇全程参加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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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振忠一行先后到张店区社区矫正中心、体育场街道司法所进行实地调研,详细了解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了相关工作的汇报。张振忠指出,社区矫正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对教育矫正罪犯和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深入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往实里抓、往深里走。要坚持向科技、向创新要战斗力,着力加强各部门间信息共享,做到协同发力。要注重总结工作,提升标准,大力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为平安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下一步,张店区司法局将以此次调研活动为契机,严格落实《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规定要求,从严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积极通过心理评估、心理危机筛查等多种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和教育疏导,克服不良心理,化解心理危机。定期召开安全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加强对司法所的监督指导力度,加强社区矫正对象从入矫到解矫各个环节的衔接,杜绝出现脱管漏管的情形,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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