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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老百姓偷电偷水盗用燃气,包括盗用供暖热量,无疑视情轻重,轻则罚款,重则交于司法机关量刑追责,这是天经地义的,无可厚非。但是,引人关注的近期“重庆燃气费用暴涨”严重责任事件,官方将燃气公司人为多收居民燃气费,简单以多收退还的方式处理,不处罚、不追究相关人员与企业的法律责任,这是明显的法律的“双标”,偏袒涉事企业与责任人,这明显是不公正、不公平的。这事不严重吗?倘若事情不严重,重庆燃气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车德臣为何被上级机构免去职务?肯定是出大事了!

现在有一个非常不好的风气,某些政府职能部门,一旦遇到事关百姓民众权益诉求的网络舆情,首先做的不是澄清是非公布真相,实事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是想方设法先控制住舆情,将不良社会影响降至最低,有选择性地公开部分实情,用以安抚稳定民心。安抚民心是主要的,公布实情与公正解决问题是次要的。重庆官方回应“燃气暴涨”事件存在着两大疑点:

一、政府回应问题小,燃气公司上级为何处分严重?

这里首先要澄清两个问题:

1.重庆市政府与重庆燃气公司不是直属上下级关系,重庆燃气集团是央企华润控股的下属国资企业。

2.重庆市政府对于重庆燃气公司高管无人事任免权与专业技术管控权,仅对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权。

重庆市政府回应“燃气费暴涨”问题调查结果共计6项:一是存在错抄和违规估抄的问题。二是存在燃气计费周期混乱的问题。三是存在价格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四是换表工作组织无序。五是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六是部分燃气企业内部监督管理不到位。

重庆市政府回应的这6条调查结果,是政府监管层面上存在的问题,且问题都是重庆燃气公司下属分公司具体管理工作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一条是与重庆燃气公司总经理车德臣有直接领导责任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些问题不涉及重庆燃气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车德臣的去留问题,市政府也无权决定车德臣的去留。那么,重庆燃气集团上级机构为何免去车德臣重庆燃气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职务?基层分公司一线员工工作出现这些问题,社会影响较大,就免去上级公司总经理职务,道理说得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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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显示,车德臣2017年9月至2021年1月历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21年1月起任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重庆燃气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3年11月,接任重庆燃气公司董事长。车德臣已任重庆燃气公司总经理3年多,而对于此次“燃气费暴涨问题,车德臣也未消极怠慢,而是积极应对,资料显示:2024年4月,针对市民反映的燃气计量问题,重庆燃气集团决定自4月10日起开通燃气计量上门复核快速通道。4月19日,重庆市政府召开调查结果新闻发布会。同日,车德臣被免去重庆燃气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职务,并提请股东大会免去其董事长职务。

这份免职公告很有“技巧”,将免职车德臣的责任甩锅给重庆市联合调查组,并未说明车德臣有何过错,承担什么责任。

没明白车德臣对于“燃气费暴涨”是有直接责任还是间接责任?是直接领导责任还是间接领导责任?

二、“燃气费暴涨”相关责任人该不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毋庸置疑,重庆“燃气费暴涨”事件是一起典型的严重责任事故,倘若是民不举官不究,那怕是涉及影响几十户、几百户居民,也不会翻起如此大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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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不妨换位思考,倘若居民偷水偷电窃暖窃气,必是处罚与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而重庆“燃气费暴涨”事件,仅仅是“退款、立案、免职、整改”措施就了事了吗?该不该处罚与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法律不应该是“双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