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相关部署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目标任务为用地整理,对耕地进行“三位一体”的保护。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史西宁律师将就相关问题进行讲解:

以科学规划为前提,用地方面进行生态保护修复

这是首次在土地综合整治任务中提出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要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要求,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保持乡村自然景观。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以科学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体开展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等,对闲置、利用低效、生态退化及环境破坏的区域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治理的活动。

依据法律条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重点任务: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

在农用地整理方面,更加突出了耕地“三位一体”保护,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的需要,统筹推进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等,传承传统农耕文化,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

在建设用地整理方面,统筹农民住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结构,提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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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土改中和整治与编制村庄规划有机统一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实施规划的平台和抓手,需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必须编制村庄规划,两者要实行充分衔接。

一是在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时,就要进行统筹安排,按照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留则留、宜整则整的原则,明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整治区域、主要内容、空间布局等。整治区域可以是乡镇的全部或者部分村庄,该整的整,不用整的不整。

二是要将各项整治任务纳入村庄规划。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整治区域内的村庄规划,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并明确组织管理、实施时序、项目安排、资金估算和投资来源等。三是要突出耕地保护。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确保整治区域内耕地质量有提升、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

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需要政策杠杆。该负责人表示,此次试点工作最大的亮点是在已有政策基础上,赋予了地方两大政策杠杆。

一条是强化耕地保护,允许合理调整永久基本农田。一是强调“不动是常态,动是例外”的导向要求。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必须确保整治区域内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整治区域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后,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二是与《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进行衔接,对整治区域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要按照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布局集中连片、总体保持稳定的原则,统筹“三线”划定,编制整治区域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纳入村庄规划予以实施。

另一条是盘活乡村存量建设用地,增添乡村发展活力。一是增强乡村用地保障力度,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腾退的建设用地,在保障项目区内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的前提下,重点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振兴,增强乡村自我造血功能;二是显化农村土地资产价值,允许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使用,并将流转范围从县域扩大到省域,促进土地要素科学配置、合理流动,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资金支持。另外,为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部对试点工作给予一定的计划指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