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十一月,一代名相张九龄被罢免,接替他担任中书令的是李林甫。张九龄是武则天留给唐玄宗的治国人才之一,文采出众、才干过人、人品正直、风度卓然。唐玄宗曾说:“张九龄文章,自有唐名公皆弗如也。朕终身师之,不得其一二。此人真文场之元帅也。”即使被罢免后,宰相每荐引公卿,唐玄宗必问“风度得如九龄否”。李林甫,世人称之“口有蜜,腹有剑”,为人阴险狡诈,排除异己。雄才大略的唐玄宗为何会舍名相而用“奸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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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甫取代张九龄,是政治形势所趋

唐玄宗即位以来,唐朝的社会政治、经济与军事局势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家政务千端万绪,给中枢政治体制的运作带来巨大压力,以三省六部为主体的行政格局已经不能有效、裕如地应对不断变化的复杂形势,除了中书门下取代三省制下的政事堂成为新的中枢辅政权力机构,大量使职差遣的出现也是对旧体制的补葺。在这种形势下,为了应对繁杂的国家行政事务,国家迫切需要富有“吏干”的事务性人才。开元十七年(729年),国子祭酒杨玚感慨国家在选拔人才方面“服勤道业之士不如胥吏之得仕”,这一情况其实反映出当时国家对实用人才的重视。开元二十五年(737年)二月敕:“进士以声韵为学,多昧古今;明经以帖诵为功,罕穷旨趣。自今明经问大义十条,对时务策三首;进士试大经十帖。”开始对科举考试的内容有所调整,加强对时务能力的考查。李林甫能够最终取代张九龄成为最高辅政首长,是与这种政治形势的要求相吻合的。

对于唐玄宗时期中书令人选的更替,汪篯先生曾经以文学与吏治之争作解,指出张九龄以进士词科进用,以制诰诗词知名,李林甫则以门荫入仕,以吏干知名,二人“既是臭味不投,冲突在所难免”,并把张九龄与李林甫的争执当作历史上的一段公案来加以考察。汪篯先生以出身与进用的不同将他们分为文学与吏治两派,并进一步注意到唐高宗与武则天前后“在用人方面风气的变化”。汪篯先生对于这一问题的论述极为精辟,显然深得陈寅恪先生的真传。不过,若仅从文学吏治之争入手讨论张九龄与李林甫之间的人事更替,思考时容易局限于唐玄宗的用人与朝臣党争这一层面,不利于从中枢政治体制的变动尤其是从皇权运作的角度来进行深入剖析。

若从中枢政治斗争的惯性来看,张九龄与李林甫之间的人事更替,其实与开元十四年(726年)宇文融等与张说的斗争是一脉相承的。宇文融倒张之时,李林甫就是一员深得宇文融赏识的干将,张九龄则是张说当年大力奖掖的属下。这次斗争的结果从表面上看是两败俱伤,张说被唐玄宗罢去宰相之位,宇文融则被贬为外州刺史。汪篯先生指出唐玄宗重视文治,是“以张说的用事为真正的转折点”。那么,是否可以这样理解:自从张说罢去相职,所谓重视文治就成了唐玄宗政治生活的一种装饰品。唐玄宗虽然给张说保留了尚书右丞相的职衔,但在开元十五年(727年)即令其致仕在家修史。宇文融则于开元十六年(728)征调入朝,并于开元十七年(729)以户部侍郎拜黄门侍郎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张九龄与李林甫围绕中枢政治内的一系列问题产生争执并进行较量,较量的最终结果和开元十四年(726年)宇文融与张说斗争的结果截然不同。因为被汪篯先生称为吏治派的李林甫,不仅没有像宇文融那样在被贬之后才被征调入朝为宰相,而是从一个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加衔宰相一跃而成为中书令,取代张九龄成为首席辅政宰相,张九龄却同当年的张说一样被加了一个尚书右丞相的职衔,罢知政事。

应当说,无论是张说还是张九龄,唐玄宗都对他们寄予了很高的政治期望。从当时的形势推测,唐玄宗在张说之后再次启用张九龄,确实如吴宗国先生所说的是想用“那些既有文学才华,又有政治才能的人来执掌朝政”。事实上,二张在主政中书门下时,既有令唐玄宗欣赏的文学才能,又具有不凡的政治才能,他们皆非表现平庸的尸位素餐之辈。用这些人才来管理国家的各项事务,汪篯先生认为这是好大喜功的君主要在太平盛世“粉饰文治”。我们认为,任用这些富有真才实学的所谓文学派官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政治行为只追求眼前利益与短期效益的苟且与短视,制订出促进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等各个方面发展的长期规划,从而给这一时期的国家政治品格带来积极的影响。

唐玄宗使用二张应该有这样的期待,只是随着皇位的稳固、经济的繁荣、社会局势的安定,巨大的成功与帝王的成就感使他不再为营造一个持续发展的政治环境而努力,尤其是他无法忍受宰相的作为与他的意志相悖。随着开元盛世的到来,四海升平时日已久,唐玄宗在这方面的敏感度就越来越高。

张九龄多次违背唐玄宗的意志

我们认为,大约在开元二十三四年前后,除废储一事之外,唐玄宗至少还通过以下几件事试探过宰相成员的政治态度。

一是对幽州节度使张守珪的封赏。开元二十三年(735年),因为张守珪防御东北强蕃契丹成效卓著,唐玄宗想给张守珪加宰相的名号以示褒奖。中书令张九龄以“宰相者,代天理物,非赏功之官”为由表示反对。鉴于中书令此时在国家中枢政治中的地位,唐玄宗必须慎重对待张九龄的反对意见。他只好退一步,想只“假以其号而不使任其职”,但张九龄仍然表示反对:“不可。惟名与器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且守珪才破契丹,陛下即以为宰相,若尽灭奚、[突]厥,将以何官赏之?”唐玄宗只得作罢。实际上,唐玄宗所欲加于张守珪者,就是所谓不任职的“使相”,即以节度使身份加带宰相的荣誉称号,但并不入政事堂参知政事。事实上,在封赏张守珪之前,唐玄宗已经用使相一职封赏过多人。因使相这一问题无关本文宏旨,故此处不予申论。由于张九龄的反对,唐玄宗只能在张守珪来东都献捷时拜他为羽林大将军兼加御史大夫的宪衔,而没有加上宰相称号。

二是返回西京长安。由于种种原因,尤其是关中地区粮食供应紧张,唐朝天子经常往返于西京长安与东都洛阳之间。唐玄宗此次到达东都的时间是开元二十二年(734年)正月。对于西归,先前已经颁敕准备在开元二十五年(737年)二月二日动身,因宫中有怪异,唐玄宗就打算提前西行。中书令张九龄认为“今农收未毕,请俟仲冬”,即至少要等到十一月才可以。另一位宰相、侍中裴耀卿也附议。时以同中书门下三品出席宰相会议的李林甫则持不同看法:“长安、洛阳,陛下东西宫耳,往来行幸,何更择时!借使妨于农收,但应蠲所过租税而已。臣请宣示百司,即日西行。”对此建议,“上悦,从之”。我们认为关键在于唐玄宗从李林甫的奏事中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体会到帝王至高无上的权威。从此,唐玄宗对宰相成员的态度逐渐开始发生转变。

三是委任牛仙客为尚书。开元二十四年(736年)秋,先前接替萧嵩任河西节度使的牛仙客出任朔方行军大总管(《通鉴》作朔方节度使),他在河西任上“能节用度,勤职业,仓库充实,器械精利。上闻而嘉之,欲加尚书”。中书令张九龄“执奏以为不可”,认为“尚书,古之纳言,唐兴以来,惟旧相及扬历中外有德望者乃为之。仙客本河湟使典,今骤居清要,恐羞朝廷”,意在维护朝廷尊严。唐玄宗无奈,又想为牛仙客加实封。在与宰相商议时,张九龄仍然加以谏阻:“封爵所以劝有功也。边将实仓库,修器械,乃常务耳,不足为功。陛下赏其勤,赐其金帛可也;裂土封之,恐非其宜。”唐玄宗闻之默然。这时,李林甫言于上:“仙客,宰相材也,何有于尚书!九龄书生,不达大体。”明确表示对皇帝的支持,唐玄宗“大悦”。在次日朝会上讨论时,张九龄仍然固执如初。这让唐玄宗大怒,变色曰:“事皆由卿邪?”张九龄以退为进,顿首谢曰:“陛下不知臣愚,使待罪宰相,事有未允,臣不敢不尽言。”仍然是不肯让步。张九龄之所以敢于力谏,是因为他要忠于自己首席宰辅的职责,维护国家体制,而没有在意唐玄宗的意愿。他坚持认为,自己蒙皇帝擢居宰辅,与牛仙客并无私怨,但牛仙客出身小吏,目不识字,“若大任之,臣恐非宜”。实际上,这种宰相的责任感,恰恰是唐玄宗所不能忍受的。但由于张九龄的坚持,唐玄宗没有马上如愿。李林甫在退朝之后表态说:“但有材识,何必辞学,天子用人,何有不可?”对比李林甫的态度,唐玄宗对多次违背自己意愿的张九龄越来越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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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开元二十三年(735年)三月,东都发生了罪臣张审素之子为复仇杀死陷害其父的朝廷官员之事。朝廷上对事情的处理存在分歧意见,“议者多言二子父死非罪,稚年孝烈能复父仇,宜加矜宥。张九龄亦欲活之。裴耀卿、李林甫以为如此,坏国法”。唐玄宗在此事上同意李林甫等人的意见。他对张九龄说:“孝子之情,义不顾死;然杀人而赦之,此途不可启也。”遂按照这一思路,下敕杖杀之。从国家行政的角度来说,此事并不是多大的案子。但是,此事所引发的朝廷上的分歧以及对此事的不同处理方式背后所隐含的意义却值得我们深思。张九龄等人从孝亲、人情的角度来理解张审素之子的复仇并欲加宽宥是不违背古礼的基本精神的,况且,唐朝倡导孝亲,唐玄宗也曾亲自注解《孝经》。而从李林甫不识选人判语“杕杜”一词,可知李林甫等人对于儒家经典并不熟谙。但是“孝子之情”,国法不容。在情与法的较量中,唐玄宗与所谓吏治派官僚选择了国法为上。这说明唐玄宗对文学派官僚所奉行的原则未必真的赞同。李林甫等人的守法,也许让唐玄宗感觉,与张九龄等人相比,他们才是堪托大事之人。

比较了几次事情的处理之后,唐玄宗越发觉得中书令张九龄固执、不合时宜。《通鉴》说:“是时,上在位岁久,渐肆奢欲,怠于政事。而张九龄遇事无细大皆力争。”尽管张九龄忠于职守,但当时中书令在国家政治中枢中已经居于优越地位,他身居如此要职却不能与皇帝同频,不能忠实地执行皇权意志,必然引起皇帝的不满,再加上“李林甫巧伺上意,日思所以中伤之”,张九龄也就不可避免地一步步陷入政治灾难之中。

恪守传统意义上的宰相职责 VS.效忠唐玄宗

史言李林甫“面柔而有狡计,能伺候人主意,故骤历清列,为时委任。而中官妃家,皆厚结托,伺上动静,皆预知之,故出言进奏,动必称旨”;或谓他“善刺上意”“善养君欲”。通过中人探知皇帝的意思,这当然说明李林甫善于政治经营和政治投机,同时也说明李林甫具有文学派官僚所缺乏的政治生存本领与技巧。我们不能仅从个人政治品质的角度来评论李林甫的“善刺上意”,而更应该从当时政治运作的角度来理解他忠实执行皇权意志的政治自觉。

正是他们灵活处理国家事务,尤其是准确理解和忠实执行皇权意志的能力,让唐玄宗逐渐感觉到李林甫等人的善权变。李林甫也因此逐渐成为唐玄宗信赖的辅弼之才。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十一月,蔚州刺史王元琰犯贪污罪下三司,唐玄宗因这起普通案件罢免了张九龄的中书令一职,改任他为尚书右丞相,将他排除在政治中枢之外。同时被罢知政事的还有侍中裴耀卿,改任他为尚书左丞相。李林甫兼任中书令。

从笔者的直觉上来说,唐玄宗把一件贪污案作为调整中书令人选的导火线,其实是对张说、张九龄等所谓文学派官员政治形象的一种贬损,是对他们所秉持的社会公共价值观的一种破坏。不过,从当时国家政治体制的运作来说,唐玄宗是经过一番比较,才最终选择富有卓越政治才能与事务才干的吏治派官吏李林甫,而抛弃文学派官员张九龄的。事实证明,李林甫担任中书令后,能全面协助唐玄宗自如应对国家内外事务,以致唐玄宗一度认为天下无复可忧,有意委政于李林甫。

那么,为什么张九龄任中书令期间会在唐玄宗用人、赏罚、废储等一系列问题上持不同意见,而李林甫却能给唐玄宗以极大的支持呢?我们认为,张九龄按照士大夫对国家制度的理解来恪守传统意义上的宰相职责,忠于现行国家体制,但不懂得根据新情况与皇帝保持政治上的一致,又在一些诸如执法等问题上被皇帝抓住把柄,所以吴宗国先生称“张九龄是武则天时期成长起来的最后一个政治家”。李林甫则以务实的态度面对变化了的国家局势,他所效忠的是唐玄宗,而不是这个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并且正在发生更大变化的国家现有体制,旧史中评论他“每事过慎,条理众务,增修纲纪,中外迁除,皆有恒度”,正说明他的一切工作是在皇帝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的,且是为了实现玄宗本人的政治目标与理想。李林甫之所以在唐玄宗废储一事上发表“此陛下家事”的意见,正是为了避免与国家政治体制发生直接冲突。他的支持自然为唐玄宗的随心所欲提供了更大的活动空间,也在更大范围内与皇帝保持了政治上的一致,因此深得玄宗信任。若从个人的政治品格来看,张九龄的表现更具有宰相的政治责任感,李林甫则多了一些服从与依从的奴才相。李林甫的“动循格令”,实际上就是忠实执行皇权意志。不过,李林甫在主持或参与修定新的律令条文(包括奉敕纂注《唐六典》)以及处理种种复杂的内外军政事务时所展现的政治才能,表明他的确是应时而出的人才。如果从以上多个角度来分析,我们也许能更加深刻地把握这一时期唐玄宗对中枢政治体制调整的政治内涵。

因此,李林甫最终取代张九龄成为唐朝中枢辅政体制中的首席长官,与其说是他适应了唐玄宗对国家中枢政治体制调整的政治需要,不如说正是这一调整的必然结果。因为说到底,与皇权意志保持一致,首先是皇权的需要,也是对最高辅政长官中书令的政治要求。这也是由中书门下取代政事堂、宰相机构的职能逐渐趋于事务化、国家机器的运转状况更加取决于中枢决策者意志的政治局势所决定的。

※ 本选摘来自重庆出版社2024年3月出版的《唐代玄宗肃宗之际的中枢政局》,略有整合和改动

基本信息

唐代玄宗肃宗之际的中枢政局

任士英 著

丛书名:新史学丛书

书号:9787229182427

定价:75.00元

出版时间:2024年3月

出版者:重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