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地管理法》于2020年1月1日实施,对之前的《土地管理法》作出了一定的修改,今天给大家讲解一下《土地管理法》针对农村拆迁有哪些影响?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1.先征收后批准

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程序来看,是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然后与拟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后,再向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报批,经批准后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老《土地管理法》是先经过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作出批准文件后才公告实施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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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上述条款较老《土地管理法》对农村房屋拆迁如何进行补偿规定的更明确具体一些,农民村民遇到征收就知道自己能获得多少补偿了,更充分地保障农民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

最后,史律师提醒你,如果遇到拆迁对补偿不满意,切记不要随意签订补偿协议。有不懂的地方及时咨询律师解决,如有必要建议委托律师解决补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