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9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谦受贿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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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23年,被告人张谦利用担任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州委常委、秘书长、州委办公室主任,六盘水市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土地审批、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48万余元,其中169万余元未实际取得。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谦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谦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来源:黔南中院

审 核 :赵映 金晶

编辑:沈重阳 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