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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20余人现场观摩宋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庭审。

庭审中,检察官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详细讯问,针对被告人所涉罪名客观全面、层次分明的向法庭出示证据。在全面展示涉案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就定罪量刑等发表公诉意见,揭示犯罪原因,开展法治教育。

庭审结束后,沙湾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李茜主持召开了庭审评议座谈会。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公诉人在庭审活动中展现了高超的公诉水平、专业的法律素养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沙湾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俊爱表示,通过观摩职务犯罪庭审,看到公职人员因漠视党纪国法而身陷囹圄,自己的思想和灵魂也深受触动,这样的庭审观摩活动非常有意义。

与会人员也纷纷表示,用这种“能看见可体验可感受”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把身边案例做成典型“活教材”触及灵魂,发人深省,让他们在履行代表委员职责的同时也接受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宝贵建议,积极对接各领域社会主体法治需求,不断强化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主动接受监督,增强检察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和司法获得感。”李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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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沙湾检察

编辑 | 刘岩

审核 | 田骁

投稿 | tx3053911(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