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被移民拘留的伊朗男子,通过过律师向最高法院表示,宁愿被送往加沙,也不愿返回伊朗,因为担心回到伊朗会死。

这名男子被称为ASF17,10年前乘船来到澳大利亚,此后一直被移民拘留。其难民身份被拒,并曾用尽一切法律方法寻求庇护。

自 2018 年起,他一直抗拒澳大利亚当局试图将他遣返伊朗,理由包括他是无国籍的法利库尔德族人、基督徒和双性恋者。 在伊朗,同性恋可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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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代表律师德法拉利(Lisa de Ferrari)周三在法庭指出,当事人一直要求联邦当局将他送往第三国,但遭联邦政府拒绝。

德法拉利引述了他之前在联邦法院案件中的供词,她对法庭表示,其当事人甚至要求被遣返回“当初你们发现我的公海”。

德法拉利引述其当事人的说话:“甚至送我去加沙。”又称他说,比起“被遣返伊朗回”,他在那里“有更大的机会活着”。

此案件关于什么?

ASF17的案件是基于最高法院之前一项名为NZYQ的判决,该判决认为,假如在“合理可预见的未来”没有被驱逐出境的可能性,则无限期的移民拘留属非法。

ASF17面临的宪法问题是,对他的持续被拘留是否属于惩罚性,即非法。

联邦政府认为不是,因为他可以选择离开,但他只是拒绝合作。德法拉利周三表示,这场争论“就像要求某人从10楼跳下来”。

如果高等法院的裁决对ASF17有利,结果可能会令200多名被移民拘留人士获释,并有可能对移民制度产生更广泛的影响。

德法拉利辩称,如果被移民拘留人士以任何理由拒绝离开澳大利亚,他们应该被释放到社区。

法官杰奎琳·格里森(Jacqueline Gleeson)周三在法庭上问道:“所以你的论点是,任何被拘留者都可以通过反对被驱逐来操控制度,结果令到他们被拘留是惩罚性的?”

德法拉利答道:“法官大人,我不认为这是操控制度。”

上个月,联邦政府试图在议会匆匆通过严厉的立法,赋予移民部长权力,驱逐非公民和将一些不遵守规定的人监禁。

德法拉利认为,这起联邦案件基于三种可能的结果:“伊朗改变其政策、联邦政府改变其政策,或者你改变主意。”

她在法庭上称:“这三件事发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如果这三件事都不可能发生,他被拘留又怎么可能不是惩罚性的呢?”

联邦政府的论据是什么?

副检察长史蒂芬·多纳休(Stephen Donaghue)称,有关联邦政府未能将 ASF17 转移到第三国的说法“令人费解”。

他周三在法庭上说:“我们的确尝试过寻找其他地方,但对于一个可以被送回伊朗的伊朗公民来说,我们找不到其他地方,这并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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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ASF17 不是难民,澳大利亚也没有义务寻求第三国安置方案。然而,澳大利亚也有一项政策,就是不将某国公民遣送至不接受强行遣返的国家,例如伊朗。

多纳休告诉法庭:“如果我们真的打算将人转移至一些他们没有居留权或可长期逗留的国家,将会造成外交关系紧张,并导致被逐回的风险(强迫难民或寻求庇护者返回某个国家,以致他们有可能面对无法弥补的伤害)。”

他辩称,ASF17是否真的担心返回伊朗会受到迫害,这点值得商榷。

他在法庭上说:“有非常、非常多的难民申请者,真的担心回国有什么后果,但这并非一个客观而充分的理由。”

“如果您的裁决支持ASF17,就会把联邦巡回法院变成难民仲裁处。”

法院先前的裁决

在最高法院审理此案前的一次联邦法院合议庭聆讯上,联邦政府的观点获得一致的同意,即伊朗是唯一可以将ASF17驱逐至的国家。

在该初步判决中,法院认为AFS17的证据“不一致、不合逻辑且缺乏任何可信性”。

虽然法院承认他是双性恋者,但驳回了ASF17的声称,即其妻子在伊朗发现他与一名男子上床,或者他因此而逃离该国。法官也不接纳他已皈依基督教。

联邦法院法官克雷格·科尔文(Craig Colvin)在今年1月的判词中写道:”无论何时,他的行为始终离不开单一目标,就是获得许可释放到澳大利亚社区,而不是被迫返遣返伊朗时会面临的经济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