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潞州区等12县(市、区)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晋政函〔2024〕35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报请审批长治市潞州区等12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晋自然资呈〔2024〕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潞州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上党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屯留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潞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襄垣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平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黎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壶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长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武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沁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着力将潞州区建成长治市政治、经济、文化核心功能承载区,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太行山水名城、现代宜居都市;将上党区建成现代医药和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晋东南综合物流中心、医教养融合发展的太行山水宜居城市;将屯留区建成有机循环农业示范区、以煤基新材料为主导的产业集聚区、文体康养融合发展的太行山水宜居城市;将潞城区建成以现代煤化工为主导的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产城教”融合承载地、以生态康养为特色的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怡居地;将襄垣县建成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县,山西省煤基产业转型示范基地,太行山水宜居现代城市;将平顺县建成全国中药材基地、太行山自然与文化景观代表区、山西省旅游休闲目的地;将黎城县建成太行山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地,山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山水人文宜居城市;将壶关县建成全国著名的生态旅游目的地,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将长子县建成晋东南物流基地,现代化山水文化名城;将武乡县建成全国革命圣地与旅游目的地,山西省特色小杂粮生产加工基地,城教融合发展的宜居城市;将沁县建成现代农业示范区、生态宜居水城、人文魅力名城;将沁源县建成“两山”理念转化样板区、沁河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太岳山水宜居城市。

二、强化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不得低于上位规划分解下达的指标,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不得突破上位规划分解下达的指标(具体指标见附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底线约束,将“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农业空间结构,推动农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加强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控,开展生态修复,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严守城镇开发边界,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因地制宜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统筹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支撑乡村振兴。深化落实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要求,科学合理布局能矿发展空间。坚持“四水四定”,加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四、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强化城市设计,优化空间形态、功能结构,凸显城市特色,优化提升城市能级,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管控,系统建设公共开敞空间,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促进城市内涵式集约发展。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保护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强化城市设计、村庄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彰显富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

五、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区域和城乡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构建多式联运的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推动中心城区构建多层次、多模式的公共交通体系。构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风险区的灾害防治措施,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七、做好规划实施保障。要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对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对涉及空间利用的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利用、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布局,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省自然资源厅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附件:长治市三条控制线指标分解表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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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